讯 (记者 江跃中)李小姐在网络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是某医院市场采购部部长兼院长助理的余某某,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火速步入同居生活。余某某还以医院的名义与李小姐签订了一份价值3亿元的购销合同。谁知余某某根本不是医院的人,李小姐却被其骗取了15万元的“质量保证金”等。近日,黄浦区检察院对被告人余某某提起公诉。黄浦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图说:余某某以医院的名义与李小姐签订的虚假合同 黄浦区检察院供图
热聊一个月后就同居
2019年7月,李小姐在网络上结识了自称是某医院市场采购部部长兼院长助理的余某某,热聊一个月后,两人就开始同居生活。
余某某时常与李小姐探讨医院的采购业务,在一次交流中,他告诉李小姐,其工作的医院需要采购大批医用纺织品,而李小姐经营的公司也涉及销售纺织品原料及辅料的业务。两人一拍即合,余某某以医院的名义,与李小姐签订了一份价值3亿的购销合同。为此,两人还一同前往多家供应商处洽谈业务。
为“打点”索要额外费用
合同签署后没几天,余先生找到李小姐称,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想到价值3亿的合同已经签下,李小姐没考虑太多,便拿出10万元转账至余某某的个人账户,两个月后,余某某再次提出医院需要上下“打点”,李小姐又向其转账5万元。
与此同时,余某某却以合同中产品规格需要调整或合同报价过高为由,两次提出让李小姐重新修订合同,原本价值3亿元的购销订单额也一再降低,李小姐最终以1.5亿元签下第3份合同。
“查无此人”才发现上当
随着时间的推移,余某某迟迟没有履行合同,还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合同定金,种种行为使李小姐对其产生了怀疑,李小姐至医院核实后发现,根本没有这样一个“院长助理”,这时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警方很快将余某某抓获。
据被告人余某某供述,其早先在该医院工作过,订单及合同内容皆是凭着经验以及网上查阅资料后编写而成,合同上的公章是花80元在小店里私刻的,其三翻四次要求修改合同内容,也只是为了拖延时间,而从李小姐处骗得的15万元也早已被挥霍一空。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为目的,谎称自己系某医院采购部负责人,可以为被害人李某某的公司联系该医院的医疗物资业务,并使用伪造的公章与其签订虚假意向合同,先后以保证金、好处费等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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