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 my god,买它买它!”谈到直播带货,李佳琦的标志性话语广为传播。最近,李佳琦所在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希望把这句“带货神语”注册为声音商标,在网上引发热议。
图说:李佳琦 东方IC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李佳琦不是第一人。记得《红楼梦》里王熙凤出场时的“凤姐式笑声”吗?“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笑声一出,除了黛玉这位新人,无人不知是“凤辣子”来了。以凤姐的精明,放在今天,要是听说李佳琦都申请注册声音商标了,这位大观园女强人说不定也会动了念头,申请将自己的笑声注册为声音商标。
那么,有特点的声音就能注册为商标吗?网友们吵翻了天,也操碎了心。有的支持李佳琦,认为有商家利用他的声音给自己带货,有消费者因此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申请注册理所应当。但也有人觉得,不就是一句推销用语吗?实在是小题大做、自我炒作。
其实,这句话能不能申请为声音商标,重点并不只在“声音”。虽然声音申请为商标的成功案例不多,但还是有先例的。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实施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成功提交了电台“开始曲”的声音商标申请。这是我国新商标法实施后的首例声音商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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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类型的商标一样,要申请成功,首要的是要具有“显著性”,这是商标保护的核心。声音商标还有一个大家比较熟悉的例子,就是QQ的标志性提示音“嘀嘀嘀”,这个声音商标是腾讯经过近4年时间才申请到的。上海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认为,“买它买它”是用来说服别人购买,这个词用在第35类“替他人推销”等服务上,属于直接表示服务的功能和用途。它是否和QQ提示音一样具有显著性,还有待李佳琦方面充分举证、最终有商标局认定。
同时,要申请商标,语言还应符合规范。《论语》有云:子不语怪力乱神。商标申请中也有禁忌词。由于“Oh my god”中“god”,中文解释为“神、上帝”等,如果咬文嚼字,可能有疑议;但如果把它看成一种表示惊讶的语气,则又没什么问题。
李佳琦的“雷声”能否带来声音商标的“雨点”,还不得而知。但无论结果如何,这都是好事一桩,意味着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即使李佳琦申请商标不成,但如果有人未经授权、在直播中用了这句话,并明示或暗示带货和李佳琦相关,李佳琦还是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为自己的“好声音”维权。
宋宁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