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直播营销有风险隐患!银保监会提示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LMLPHP

讯(首席记者 连建明)针对金融产品相关的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风险隐患,银保监会10月28日发布风险提示,提醒社会公众:应注意甄别金融直播营销广告主体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认真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重要信息和风险等级,防范直播营销中可能隐藏的销售误导等风险;树立科学理性的金融投资、消费观念。

银保监会表示,直播带货这一新媒体购物形式出现以来,受到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的青睐,但是,有些金融产品相关的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风险隐患。当前金融直播营销存在两方面主要风险。第一,金融直播营销主体混乱,或隐藏诈骗风险。一是无资质主体“鱼目混珠”。一些无资质主体擅自开展金融产品直播营销,存在异化为非法集资的风险。二是直播平台信息设置混乱。平台用户可能被营销氛围带动,在主体不清、风险不明的情况下冲动消费。三是非专业人士误导或欺骗。有些并不具备专业素养的人士自我包装为“理财专家”“保险专家”,对金融产品进行不当解读、不当类比。加之直播平台受众广泛,金融知识薄弱、风险防范能力差的用户易受误导或欺骗。

第二,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销售误导风险。一是虚假或夸大宣传。二是偷换概念、简单比价。有的直播营销广告以万元借款需支付的日利息来强调息费低,易导致消费者对借款成本产生错误认识,但实际的综合年化利率水平相当高。三是信息披露、风险告知或提示不到位。

风险提示强调,消费者可从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一是辨明直播主体资质。消费者如有意购买,应弄清发布营销广告、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主体,注意相应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或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

二是看清直播内容。警惕一些金融直播营销中信息披露不足、风险提示不到位、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销售误导问题,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三是知悉金融消费或投资风险。金融产品与普通商品有所不同,公众应对此有理性、清醒的认知,不被直播营销所营造的氛围煽动而盲目消费或冲动投资,在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合同内容、息费标准、免责条款、风险等级等重要信息后,审慎评估自身是否能够承担或接受,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

10-29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