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收到近百万件的群众信访线索,检察机关内部有哪些举措来保障“件件有回复”?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徐向春在今天上午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件件有回复”这项制度从去年3月份开始正式实施,主要从以下几个层面抓落实:

一是最高检各个内设部门之间,第十检察厅收到以后做7日内的第一次答复,如果属于最高检管辖的案件,我们就会及时移送到高检院的相关业务厅进一步审查,如果发现问题需要纠正的,我们会提出纠正意见。这种情况下,最高检的其他业务部门收到以后要做第二次程序性答复,告诉当事人这个案件在我这个地方在办,让老百姓知道这个案件流到哪儿去了,这是第二个“7日答复”。到了3个月的时候,不管这个案子办完没办完,正在承办的部门就需要向当事人发出一个3个月答复的函,告诉他现在这个案子办到什么程度了。因为很多申诉案件时间比较长,3个月可能办不完,所以我们有一个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就是网上信访2.0版,到3个月的时候,如果没答复就会亮红灯,会提醒他答复。我们还有每个月的通报制度,如果没有做到3个月答复当事人,我们会有内部通报。

二是对于下级检察机关,是不是做到7日和3个月答复,一是通过网上信访系统进行追踪,我们现在不仅仅是做到“件件有回复”,通过网上信访系统追踪每一起信访件的流向,还做到“事事有着落”。不仅是答复就完了,每个件到哪去,怎么办的,我们通过网上信访来发现,这是信息化的作用和功能。二是实行周督办、月通报,每一周各个条线要汇报,落实7日内和3个月答复的工作做得怎么样,同时每个月把做得好的、做得不好的都点名通报,去年一年对于全国30个省份实现了全部调研、全部督导,每个月都通报。具体哪个检察院,这项工作还有哪些问题,点名道姓,力度很大,去年一年成效很大。(驻京记者 潘子璇)

05-14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