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江跃中)网络直播孙某应邀到被害人王某家中做网络直播,孙某做了一个“动作”:在衣帽间窃得一只爱马仕品牌薄荷绿鳄鱼皮minikelly包。后孙某通过某APP,将自己的两只爱马仕包连同被害人家中窃得的爱马仕包,在奢侈品二手店寄卖,3只包共卖得人民币22万元。日前,黄浦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孙某提起公诉,黄浦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应邀到别人家里做直播  换衣服时主播顺手“赚”大钱……-LMLPHP

图片来源:东方IC

2019年12月,被告人孙某应邀到被害人王某家中做网络直播。直播结束后,孙某在王某的衣帽间内换衣服时,实施了盗窃行为。今年1月,被害人发现包失窃后,到公安机关报警,遂案发。

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在家属帮助下,补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检察官点评

本案中,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物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构成盗窃罪。

随着信息多元化的发展、消费文化的兴起,网络直播日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交流方式,相较于传统媒介更具交互性、高效性和娱乐性,网络主播这一行业由于极低的行业门槛和足不出户就可以赚钱的诱惑,使得主播队伍日益壮大,其中出现了主播素质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的情况,导致直播产业乱象频发。该案被告人孙某在被害人家中直播后心生歹念偷包转卖,就从侧面反映出网络主播行业从业门槛低、部分主播存在价值观缺位的问题。

网络主播作为公众人物,受众群体庞大而纷杂,故而其在遵守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的同时,更有责任以正能量的行为传递正确价值观,引导大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向上、健康生活。当前,对主播个人职业素养和从业道德规范的约束处于“真空地带”,亟需得到有效规制,一方面,需要职能部门进行“实名制”归口管理,严格行业准入资格,及时设立“黑名单”制度;另一方面,主播个人也应秉持优良的职业操守,不断提高自我涵养,进一步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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