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刘晓曦)近几年,很多准备养宠物的人会选择用领养的方式代替购买,网络则是他们选择领养宠物的第一阵地。但是殊不知,有些人竟动起了歪脑筋。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以有偿领养宠物为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提起公诉。
图说:布偶猫。东方IC
马先生是一名爱猫人士,想入手一只布偶猫。于是便通过百度贴吧“布偶猫交易吧”认识了一名微信名叫“嗯”的人。这人自称叫陈某,手上有一只品相不错的布偶猫。
马先生看到陈某发过来的布偶猫照片,当即决定有偿领养这只可爱的小家伙。经过商谈后,马先生将以3888元买下这只布偶猫。当晚,他通过转账的方式向陈某支付了共计1944元人民币的定金。
第二天,陈某联系马先生,声称已经帮猫订好了机票,让马先生将余款付清。想着可爱的布偶猫马上就要到手了,马先生毫不犹豫地将尾款1944元人民币转给了陈某。按照约定,布偶猫应该在三天后就能到马先生手中,但是到时间了却迟迟不见快递到来,经过联系,陈某声称是因为猫刚打疫苗不能上飞机,马先生决定再多等几天。
第二次约定的时间是四天后,马先生依然没有收到猫,陈某推脱说自己忘记了。不出预料,陈某的第三次约定依然没有守约,他给马先生的理由是“机场托运出现问题,猫没有发成”。最后,陈某索性彻底消失了,怎么都联系不上。马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骗了,前往派出所报案。
不久,陈某被抓获归案。原来陈某真名叫余某,据他交代,他压根没有所谓的布偶猫,发给马先生的照片是从网上下载的,说将猫寄出的话也都是为了得到马先生的尾款而瞎编的。收到3888元转账后,余某就将马先生删除,将钱取现后把银行卡注销了。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余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余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
“领养代替购买”在爱宠人士之间逐渐成为一种趋势,但是在选择的这种方式认养宠物的同时也要提高警惕,不要让不法分子利用自己的爱心坑蒙拐骗,破财又伤心。检察官提醒大家,面对网络发布的领养信息,要仔细辨别,最好选择同城认领的方式,眼见为实。若是对方要求事先支付大量钱款,一定要慎之又慎,尽量选择货到付款,避免盲目相信他人而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