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高法”微信公号消息,2020年11月4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任城监狱原党委委员、副监狱长邓体贺玩忽职守一案。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邓体贺及其辩护人参加诉讼。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邓体贺在任山东省任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期间,自2020年1月23日起,任任城监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后兼任狱内前线指挥部指挥员。同年1月27日进入狱内,负责狱内疫情防控、监管改造和队伍管理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邓体贺思想麻痹大意,对监狱内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敏感性认识不足,对出现疑似症状的干警处置不力;疏于职守,对狱内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没能按要求对多名发热罪犯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罪犯跨监舍、跨楼层活动、交叉聚集等现象管控不力。邓体贺的上述玩忽职守行为,导致任城监狱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邓体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邓体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