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金玮菁 记者 郭剑烽)张女士找了装修队来拆除自家别墅的违章建筑,没想到违建还没拆除,钱款却被“拆”走了。日前,经宝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何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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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准备出售两套别墅住房,家中大部分物品已经打包送到新家,还剩余一些尚未打包。因俩别墅存在违章搭建的情况,为了不影响房屋出售,张女士的公公陈某就找了何某签订了《违章拆除合同》,约定由何某负责安排装修工人到张女士家拆除全部违章建筑并清运建筑垃圾。没想到装修队进场太早,张女士还没来得及将家中未打包的物品运走,就已经有5名工人进入两套别墅开始拆违。张女士见状赶紧取走了部分物品,回到家一整理,发现少了财物,又去别墅进行清点,确认收纳盒、钱款等被盗,遂报警。
何某到案后交代,他和陈某签订拆除违章建筑协议后,就安排工人进驻别墅。8月4日下午,工人邱某从别墅房间中搬出一个红色塑料箱和两个卡通储蓄罐,里面都是零钱,何某就将装有钱的塑料箱和储蓄罐搬到自己家中。次日,何某从妻子口中得知民警上门了解情况,知道事发,就让儿子将红色塑料箱和储蓄罐(内有现金3000多元)还给房东家。因何某及时归还赃物,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
本案中何某因一时贪念,犯下了大错。虽然案发后他将财物归还被害人,但他还是要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大家,他人钱财不可取,不要因一时的贪念给自己带来终身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