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作为全国首部关于政务服务方面的省级地方立法,条例将以立法形式固化江苏“不见面审批”改革成果,让群众办事更方便。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人难找、事难办”的不良现象曾经困扰着广大群众,但随着江苏省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这类现象不断改观,行政效能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利民,条例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行政机关应当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不见面办理。
“为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条例还特别规定限时办、就近办。” 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腊生介绍,条例明确行政机关应当将办理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待遇和其他福利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就近办理;需要上报流转的事项,可以实行代办或者帮办等。对于江苏行政区域内,除依法需要实质审查、前置许可或者涉及金融许可外,开办企业应当在3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应当在5个工作日办结,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应当在100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结时限少于上述期限的除外。
原标题:全国首部!《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