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建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其中,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国,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需要更为注重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提亮法治“底色”。
一切为了人民,是法治中国的突出标志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聚焦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要,为人民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近年来,无论是冤假错案的纠正,还是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成为对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成为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的切实遵循。
公平正义是法治中国的“生命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增进人民福祉的现实要求之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级司法机关必须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主动作为,更直接、更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更有效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使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与此同时,还要积极创造条件,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成为法治中国的参与者和建设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
“法之必行,在于民心所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治中国的美好愿景和执着追求。公平正义,要以公众看得见、可预期、可信赖的方式实现,是提亮法治底色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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