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通报会现场。警方供图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今天通报了近年来办理的涉交通类刑事案件相关情况。
据统计,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间,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警方移送审查起诉的涉交通类刑事案件1052件1057人,罪名主要集中在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中,危险驾驶案受理927件932人,占比88%。
据浦东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唐斌介绍,涉嫌危险驾驶的,绝大部分是醉驾案件,反映出当前酒后驾驶案件发案数量仍然不少,一些驾驶员的法制意识严重淡漠。
这其中,一起出租车司机夜间高架上酒驾逆行6.6公里的案件,社会危害极大。2020年11月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朱某驾驶出租车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门口泊车候客,期间在车内饮用了自备的白酒。当日凌晨4时许,包括1名幼儿在内,3名乘客乘坐朱某驾驶的出租车回居住地。
朱某驾驶出租车,在未开启前照灯的情况下,驶入逆行车道,再逆行驶上高架路,逆行距离长达约6.6公里,沿线多辆正常行驶的汽车不得不紧急避让。
凌晨4时10分左右,同车道内一辆载有浦东机场来沪航班隔离人员的转运客车紧急避让出租车,出租车与大客车后执行防疫保障任务的警车相撞,造成警车内民警和出租车内乘客受伤。经鉴定,朱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0.69毫克每毫升,属酒后驾驶。
11月16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朱某批准逮捕。
在另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汪某某于2020年10月5日晚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1.61毫克每毫升,达到醉驾标准。汪某某驾车进入长江隧道后,逆向行驶长达7分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汪某某同样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
通讯员 张馨月 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