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姚彦静 记者 江跃中)为收取报酬,明知对方要求其制作用于钓鱼的网站情况下,仍制作了盈亏数据可调的所谓比特币投资平台,并不断更换域名和平台名称,诈骗分子利用该网站诈骗109万元。11月17日,兰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小伙做钓鱼网站获报酬2万元 帮人诈骗109万元被起诉-LMLPHP

图说:钓鱼网站页面 普陀区检察院供图

今年6月中旬,周先生在百合交友网站认识了一个叫“雪儿”的女子,在交谈中,周先生和女子的感情逐渐升温。在“雪儿”的推荐下,周先生开始在一个名称为“某达”的平台上进行投资。没过几天,他就尝到了甜头,投进去的钱居然翻倍赚了回来,金额在平台上显示不断增加。于是,周先生更加放心地继续往里面投钱。在女子的怂恿下,从6月底至7月初,一周不到的时间,周先生便陆续向该平台充值了109万元。直到最后发现钱款根本无法取出,“雪儿”也人间蒸发,再也联系不上了,周先生才惊觉上当,遂报警。

7月13日,该网站的制作人员兰某某到案,据他声称,涉案网站是他帮别人做的。

1997年出生的兰某某初中毕业,是从事网站开发工作的专业人员。2019年11月,他通过QQ群,认识了昵称为“师某”的人,并一直和他保持着联系。今年4月,“师某”联系兰某,希望他能帮忙制作一个微盘比特币网站,双方约定好的价格是2500元到3000元。之后,兰某便在网上购买域名,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为“师某”制作了所谓的比特币交易平台“某达”。而在进一步沟通中,兰某陆续根据“师某”的要求修改网站功能、APP细节。6月26日,“师某”提出:“目前网站后台输赢可以控制,但是输赢的数额不能控制,不能让投资者一下全输了。不可以控制输的额度的旧版本已经跟不上时代啦。”而兰某马上拍着胸脯保证:“放心,一定修改好!”就这样,网站不断被改进,成了可以通过后台控制,调整投资盈亏数据的投资平台。

除此之外,“师某”还不断提出不正常的要求:“兄弟,网站进钱了,过两天你把这个网站关掉,更换域名,再重新开启。”在对方的要求下,兰某不断更换域名和平台名称,据他到案后供述,“师某”前后共换过4个QQ号,每隔一段时间会用新QQ号来联系他,还直言自己做网站是为了“割韭菜”。作为专业的网站开发技术人员,成日混在QQ群内接单的兰某某,已经大致猜到网站是诈骗类网站。他还发现,对方IP地址在马来西亚,便好奇询问,没想到对方回复:“我在国外不怕被抓”。

虽然种种可疑迹象表明,“师某”用网站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兰某某以为自己仅仅只是负责技术搭建的工作,并没有直接干坏事,因此在金钱的诱惑下,他继续铤而走险。至案发,兰某某收到网站搭建及域名变更费共计2万余元,而正是他长期提供针对该网站的技术支持,才让诈骗最终得手,致使被害人周先生损失了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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