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最高法举办新闻发布会,与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2016年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意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和中国女法官协会首次联合发布,向社会表明了多方合力、联合治理家庭暴力,向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态度和决心。十个案例包括:行政处罚与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适用、依法惩罚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妇联组织或村委会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行动不便当事人申请、破除对未成年人进行打骂教育的陋习、探索学校对发现家庭暴力的作用、同居关系及离婚后的暴力防治、放宽申请人举证标准、精神暴力适用情形、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基于家庭暴力而变更直接抚养关系等多个方面。
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刘敏表示,此次发布的十件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是经最高人民法庭、全国妇联和中国女法官协会在各地法院报送的百余件案例中反复筛选后确定的,在发生主体上,既有夫妻、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也有同居、离婚后等非家庭成员的暴力;在行为方式上,既包括殴打等身体暴力,也包括侮辱、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
在启动方式上,既有家暴的受害人本人申请的,也有妇联组织、村委会等代为申请的,其中还涉及学校在发现家庭暴力上的特殊作用;在保护内容上,既包括单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包括行政拘留与人身安全保护令组合适用,既有对家暴行为的禁止,也包括后续的中止探视和变更抚养关系等保护措施。
此外,案例还涉及破除“打是亲、骂是爱”的陋习等社会风尚引领和申请人举证标准确定等程序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一个案例在家庭暴力防控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和警示意义,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妇联组织、村委会等各方面力量综合治理家庭暴力的集中反映,体现了依法保障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重要价值理念,彰显了法治的应有之义。(驻京记者 潘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