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图说:全国人大代表李林。(受访者供图)
今年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传出这个重磅消息。而重视生物医学大数据安全问题,加强前瞻性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也正是上海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李林的重点关注。
非常时期更显重要
生物大数据安全有多重要?“通俗的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生物大数据安全之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就像粮食安全一样不可或缺,非常时期更显重要。”李林说。
我国拥有巨大的人类遗传资源、疾病样本资源。自开展人类基因组研究以来,我国已产出大量的与人类及医学相关的基因组及其他组学研究数据,是名副其实的“数据大国”。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海量的生物医学大数据分散存储于各个机构,碎片化或孤岛化严重,交互共享效率不高。特别是面对新冠疫情,无论是政府科学决策,分子溯源研究,疫苗设计,还是药物研发,我们都需要大量及时准确的病毒监测、疾病流行以及病毒的基因组等信息数据,并在一定条件下合作共享。
“解决生物医学数据安全问题,还是要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下功夫。“李林说,2019年3月他已为此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代表建议。
生物安全立法进行中
生物安全立法,大势所趋。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二次会议期间,已有214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七件有关生物安全立法的议案。
2019年10月21日,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立法明确的价值取向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防范生物威胁,寻求人类和谐共生。
“生物安全立法,对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李林说,有了这样的立法背景,再完善生物医学大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构建生物医学大数据管理、储存和使用规范,加强数据传递、共享的监管,切实保护数据主体的隐私及知识产权,就不再遥不可及。
也是一种“新基建”
如果说,道路、桥梁是“老基建”,那么基于物联网和5G技术的“新基建”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加快国家生物医学大数据基础设施的立项与建设,可以说,也是一种“新基建”。
“目前,国家生物医学大数据基础设施已列入国家发改委后备项目。”李林说,经历此次疫情,更凸显提升数据资源管理、生物安全信息获取和集成分析能力的紧迫性,更需加快国家生物医学大数据基础设施的立项,尽快建成国家生物医学大数据基础设施,科学界定这个重大基础设施的职能;同时,要设置相关的数据安全与伦理委员会及各级信息安全部门,督导、引领、落实国内生物医学大数据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如果说,生物安全立法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制度供给,国家生物医学大数据基础设施,就是治理能力所不可或缺的战略保障。”李林说,今年全国两会上,将继续关注这项“新基建”。
首席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