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交通运输部举行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交通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文剑表示,在加强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要切实保障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自身安全,尤其在装卸、运输等重点环节加强防控,坚决防止病毒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

交通部明确,要指导码头搬运工人等作业人员在搬运货物过程中全程佩戴好口罩,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特别是装卸来自于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时,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

近期,全国多地在进口冷链商品包装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10月29日和30日,山东威海乳山、烟台和安丘均在进口冻猪肉外包装中抽检出核酸检测呈阳性。11月7日,山东德州市德城区在进口冷链食品常规抽检中,发现1份从天津港进口的冷冻猪肉制品外包装标本有新冠病毒。

据悉,病毒在更低温潮湿的环境中更容易存活,运输海鲜等冻品的冷藏集装箱即可提供这样的低温潮湿环境。冷藏集装箱专门用于运输海鲜、肉类、水果等易腐食品,最低可保持-30℃。

对此,交通运输部已经连发《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下称《指南》)和《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两份指南,进一步规范港口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的防疫工作。

孙文剑表示,《指南》明确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企业要严格做好港口作业人员以及司机、装卸工、船员、引航员等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好人员的健康登记、日常健康监测、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定期核酸检测及消毒等相关工作,对高风险岗位人员正确穿脱防护服等进行专业培训。

孙文剑还强调,要把牢工具关、信息光、处置关,严格运输工具消毒,坚决防止病毒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

交通部明确,在冷链物流运输前后,对使用过的运输工具及容器可能接触过的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毒,比如,人手频繁接触的方向盘、车门把手、移动设备等最有可能被病毒污染的表面,均要定期消毒。同时,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对进口冷链食品车辆、船舶等载运工具及装载过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进行彻底消毒。

在强化信息关方面,要落实信息登记制度,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追溯提供有力的支撑。

交通部将进一步督促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如实登记装运货物、车船、司乘人员、船员、装卸货及收货人员的信息等等,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同时也将督促港口企业、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如实登记进出港口场站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信息及驾驶员等相关方面的信息。

交通部表示,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应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对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一旦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企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切断传播途径、隔离密切接触者等措施,做出及时有效处置。

此前10月中旬,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李华强介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严格公路口岸运输管理,对外防输入工作至关重要。

交通部明确,将密切与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协作,督促冷链物流企业、港口企业等单位如实登记进口冷链物流相关信息,不得运输、装卸不明来源的冷链物流货物。

11-27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