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职场“性骚扰”,该如何维权?| 新民康里 15-LMLPHP

对职场性骚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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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释法

职场性骚扰现象层出不穷引起了人们的担忧。《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这是《民法典》人格权编的一大亮点。该条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和拓展,尤其是还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具体措施防范性骚扰的责任。这对于降低取证难度、筑起“防火墙”、遏制性骚扰具有重大意义。相关单位为落实民法典规定的义务,应当加强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细化落实事先防范措施、事中干预措施和事后调查处置措施,营造清朗的工作环境。

林圻

策划

上海市司法局

制作

上海市法宣办

时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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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眼工作室

编辑 |黄佳琪

11-27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