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7日),云南省政府发布通知,正式批准昭阳区等31个县(市、区)退出贫困县序列。截至目前,全省88个贫困县中,已有79个贫困县顺利实现了脱贫摘帽。
通知指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经过县级申请、州市审核、省级核查和第三方实地评估检查等程序,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彝良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宣威市、隆阳区、施甸县、武定县、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文山市、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富宁县、景东县、墨江县、江城县、弥渡县、云龙县、剑川县、梁河县、永胜县、贡山县、维西县、永德县31个贫困县(市、区)已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现批准退出贫困县。
通知要求,昭阳区等31个县(市、区)退出贫困县后,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保持持续攻坚态势,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有效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人口。要高度重视并坚决整改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云南是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自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云南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尽锐出战,攻坚克难,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云南省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613.8万人,年均减贫120万人以上,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底的17.09%下降到2019年底的1.32%,8502个贫困村已出列8073个,88个贫困县中已有79个实现脱贫摘帽,连续两年贫困县摘帽达3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