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20年大选的政治僵局令人印象深刻,但却不算意外。毕竟选举前夜,共和民主两党就都已经做好指控大选不公的准备。民主党瞄准特朗普任命的邮政局长德乔伊拆除邮箱的举措,认为这是要增加民主党支持者邮寄选票的难度;现任总统则指控邮寄选票将带来大规模的舞弊。一场大选,能够让执政党和在野党同时充满怀疑,证明支撑选举的政治制度出现了结构性问题。美国2020年的大选乱象,折射了美国民主制度之殇。

反民主的选举人团制度

特朗普一再宣称自己得票数高于拜登,再次让美国的选举人团制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人们对这一幕并不陌生,2016年大选中特朗普就是在落后希拉里290万张选票的情况下当选总统的,而这也不是选举人团制度第一次践踏基本的民主原则。2000年小布什落后戈尔50万票当选,引发了世纪司法大战。再往前追溯,伍德罗·威尔逊在1912年大选中落后对手100万票当选,讽刺的是这位总统的博士论文还是研究民主的《议会制政府:对美国政治的研究》。再早的亚伯拉罕·林肯于1860年大选中也是在落后对手1/3选票的情况下当选,这也成为美国南北战争爆发的重要诱因之一。

为什么会出现得票数多却败选的现象呢?原因有两个。第一,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总统理论上既是公民代表,也是各州代表,但现实中公民力弱,各州权重,因此从联邦建立那天起不同州公民的选票价值就不一样。为了维系联邦,《1787年宪法》用牺牲民权的方式向州权妥协,大州虽大但选举人团票有限,小州虽小但选举人团票数相对较多,且抱团取暖,可以让当选总统必须考虑他们的利益。这种传统沿袭下来,选举人制度把选举人票的分配自动与各州在参众两院的议席分配重叠,比如怀俄明州选民选票比加利福尼亚州权重高4倍,这样的现象成为美国民主制度的常态。

第二,美国是一个精英民主的国家,自制宪会议时就鼓吹“反对多数人暴政”。汉密尔顿、杰斐逊和麦迪逊等人不相信公众真的能有效行使民主权利,所以要各州选择一些“最优秀的人”组成选举人团来选出“最优秀的总统”。但实际情况从未与他们的设计相称过,选举人团制自诞生之日起就弊病丛生,各州和政党操纵选举人团成为常态。到了1801年第四届总统选举时,同为立国元勋的杰斐逊和伯尔在各州的支持率相持不下,众议院连投27次无果,最后同为开国元勋的汉密尔顿因个人恩怨和党派算计,通过内部交易把伯尔选了下去。此举与选举人团制度倡导的民主、公开原则相悖,也开创了政客操纵选举的恶劣先河。大选余波,以伯尔在决斗中杀死汉密尔顿的政治悲剧告终。开国元勋在世时该制度尚且如此,后来的局面可以想见。

从不负责任到极化的政党制度

选举人团制度过度偏向州权,强调精英意志,这种趋势本可以被健全的政党制度纠正,但是美国两党制度的发展加剧了体制的反民主色彩。美国政党制度采取“多数当选制”,即在一个选区内哪个党得票多,就会代表该选区获得在众议院的席位。对手党哪怕只少一票,也会完全失去对该选区的代表权。这种“赢家通吃”的逻辑完全背离了立国时“反对多数人暴政”的原则,并带来了两个问题:

第一,它使选区内的少数派人群彻底失去了表达和实现政治意志的权利。在美国的现实政治图谱中,在加利福尼亚州这样民主党绝对占优的州和得克萨斯州这样共和党绝对占优的州内,选民投票率很低,绝对占优者懒得投票,绝对劣势者投也没用,最终使政治冷漠和不参与成为常态。

第二,小党及独立候选人难以生存,社会的多元声音反倒无法充分表达。美国一直以鼓励社会多元化自诩,但由于两党独大,在各州盘根错节,占到选民总数34%的独立选民反倒找不到称职的代言人。选民需要考虑,即便小党及独立候选人的政见与选民一致,在“多数当选制”下他们在一个州胜出的可能性仍然极低,在联邦范围内获胜并实施政见的可能性更近乎为零。自1864年至2002年的35次美国总统选举中,只有6次竞选中独立候选人或第三党派获得过选举人票。2008年开始的声势浩大的茶党运动也没能改变这一局面,最终茶党被共和党收编,共和民主两党强制性地代表了美国选民。

两党的垄断地位形成了强大的路径依赖,压制了社会真正要表达的声音。共和民主两党也成为真正意义的选举型政党,只要选举结束,国会议员和总统便与选民没了瓜葛。最后,形成了选举时承诺与当选后施政不相干的奇特局面。两党代表性的削弱,使很多社会群体陷到真正的长期困境当中。支持共和党的“红脖子”白人很清楚,共和党在产业外流、削弱工人阶级方面起到的作用比民主党还大;支持民主党的有色人种也明白,奥巴马时代其实是“黑人命也是命”运动的低潮期。久而久之,长期被忽视和压制的弱势阶层与两党制的裂痕达到了无法在现有政治体制内弥合的地步,于是极化和诉诸直接行动的民粹运动不定期席卷美国,塑造了美国结构性政治暴力频发的反建制特征。激进的左翼势力“安提法”和右翼民兵组织持枪聚集街头,骚扰一般民众;他们意识到在反民主的政党结构下,只有发出最大的噪音,制造最大的分裂,才能胁迫只代表既得利益者的两党倾听他们的声音。特朗普不是第一位民粹型总统,这种由政党长期不负责任带来的极化现象定期在美国循环,并形成了特定的称谓——“杰克逊主义”。问题是,极化也没有带来真正的民主,因为极化政治的实质是社会阶层间分裂和竞争的激化,其结果无非是某些少数派对其他群体的胁迫,而非社会阶层间利益的和谐与统一。

保守复古的政治文化

客观来说,任何民主制度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只要愿意反思、勇于修正,民主制度可以通过改革克服显而易见的缺陷。但是,美国政治文化严重的复古倾向削弱了体制的纠错能力。1997年美国国家宪法中心曾就“美国宪法被许多国家奉为典范”进行过电话访谈,67%的美国受访者对此十分或比较同意。统计成果显示了美国公民对其民主制度的自得。但实际情况是,哪怕是在西方世界里,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完全效仿美国式的政治制度。由于相信上帝选民说和美利坚例外论,美国宪政体制建立时就有着强烈的宗教色彩和过高的自我评价,200多年来的政治传统又刻意强化了这一取向。于是,世易时移在美国不是政治正确,效法先贤才是,政治制度最微小的调整都得考虑到那些言必称华盛顿、麦迪逊的大法官和国会议员的态度。

顽固的保守主义倾向使美国政客无法正视美式宪政重视制衡大于民主、重视精英胜过民众的先天缺陷。立国之初麦迪逊等人就对多数人的民主抱有极强的戒心,一再强调它会带来国会的“不安定、不公正和混乱状态”。对民主的恐惧使美国宪政制度建立之初就把制衡多数人当作第一使命,于是黑人、妇女、穷人以及文化程度更高的东部州民众都成为要提防的对象。回顾美国历史,多数人的暴政很少成为社会的常态,寡头对权力的垄断才是政治生活长久的顽疾。美国宪政一开始就寄希望于中部州对东部的制衡,优雅高贵的选举人对普罗大众的制衡,最后产生的结果却是经济寡头和政党对政治的垄断。所谓保护少数群体,并未保护贫困的“红脖子”白人、有色人种、要求堕胎权的女性……在一个鼓励少数人群发挥不成比例重要作用的体制内,最终胜出的肯定是既得利益集团,只有这个集团才永远是少数派,且强大到可以肆意压迫其他少数群体。这种“娘胎”里带出来的反民主传统,因党派纠纷和既得利益集团杯葛,错失了多次修正的机会,最后累加成了一套用200年前的“先贤”框定200年后的选择的古怪体制。在此影响下,美国通过《投票权法案》不过是1965年的事情,在法律上对女性堕胎权给予保护不过是1973年的事。即便是在外人看来已经太迟的制度修正,在美国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投票权法案》通过后,马丁·路德·金遇刺;女性堕胎权保护则在2019年被亚拉巴马州和密苏里州参议院通过州法律又改了回去。

总之,今日美国大选的乱象,不仅仅来自当权者发出的噪音、街头被鼓噪的民众,更受其宪政体制的反民主倾向左右。人们关注美国政治不确定性带给世界的风险,更需要深刻思索:美国是否准备好改善自己民主制度的内在缺陷?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可以预见,美国和世界都将再次撞到这样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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