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科创板招股说明书有效期修改为6个月-LMLPHP

讯(首席记者  连建明)5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拟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个别条款进行修改,第四十三条修改为: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证监会表示,《注册管理办法》对切实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按照现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在实践中带来了企业集中申报、审核过程中集中过期的现象,对发行审核平稳有序推进及新股发行常态化带来了一定影响,亟需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完善相关规则。修改的总体思路是为兼顾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有用性和便利性,确保发行审核工作的连续性,充分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理念。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效率非常高,自从去年3月开始受理科创板企业上市申请,截至上周五,目前科创板累计受理企业已达288家,已上会企业145(其中3家终止审核,1家中止审核)上市委审议通过企业141家。提交证监会注册企业135家,其中同意注册113家,有18家企业处于注册过程中。

目前科创板已上市公司为102家,有4家公司正处于发行中,有7家公司已获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会将招股书说明书有效期修改为6个月,有利于发行审核平稳有序推进及新股发行常态化。科创板推出以来积累的改革经验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改革,目前创业板已经推出注册制改革方案。当然,科创板各项规则也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提高股权融资比例,促进资本形成和经济结构调整,助力国民经济发展。

05-18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