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昨天(12月4日)发布《中国影子银行报告》,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对影子银行的概念、影响等发布全面的分析报告。报告指出,经过三年治理,我国的影子银行规模大幅压缩,野蛮生长得到了根本遏制。
报告显示,我国从2017年初开始集中整治,影子银行规模从历史高位大幅下降。截至2019年末,广义影子规模降至84.80万亿元,较2017年初100.4万亿元的历史峰值缩减近16万亿元。影子银行占GDP的比例从2016年底的123%下降至2019年底的86%,降幅达37个百分点。加通道、加杠杆和加嵌套的高风险业务得到重点清理。一批互联网金融领域大案要案得到稳妥处置。实际运营的网络借贷P2P机构目前已经完全归零,利用影子银行跨行业跨机构腾挪资金、占用资金、窃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减少,金融市场秩序开始好转,风险水平由发散转为收敛。
银保监会表示,通过整治影子银行,我国金融风险水平大幅下降,一批高风险机构和高风险业务得到有序处置。同时也为今年的信贷大幅增长预留了空间。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刘晓春:一方面是降低了社会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就是说银行也在强化自己的风险的这个防范的基础,对后面进一步地支持实体经济,我觉得是有好处的。
银保监会表示,国际组织和市场机构都对中国影子银行治理取得的显著成效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这不仅确保了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也成为全球影子银行规模下降的主要推动力。
什么是影子银行 报告首次给出官方定义
影子银行被认为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之一。那么到底什么是影子银行?哪些业务属于影子银行范畴呢?银保监会的报告首次给出了我国对影子银行的官方定义。
影子银行界定标准主要包括四项:
一、金融信用中介活动处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信贷发放标准显著低于银行授信。
二、业务结构复杂、层层嵌套和杠杆过高。
三、信息披露不完整,透明度低。
四、集中兑付压力大。
根据这些标准,包括委托贷款、资金信托、银行理财、非股票公募基金、证券业资管、保险资管、资产证券化、网络借贷P2P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非持牌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债权融资计划和结构化融资产品等,都属于广义的影子银行范畴。其中同业理财、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网络借贷P2P贷款等的影子银行特征更为明显,风险程度更突出,属于高风险的狭义影子银行范畴。到2016年底,我国影子银行体量就已经和同期银行信贷基本相当,而且增速远超贷款增速。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约研究员 董希淼:影子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它拓宽了社会融资和投资的渠道,是银行的影子。但由于影子银行游离在监管体系之外,监管套利等问题比较普遍,其风险传染性和隐蔽性也更强,所以应该加强和改善对影子银行的监管。
我国将建立对影子银行的持续监管体系
银保监会表示,影子银行是金融创新和发展的产物,部分高风险影子银行可能借不当创新卷土重来。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对影子银行的持续监管体系。
银保监会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影子银行统计监测体系和认定标准,厘清了影子银行的真实规模和业务分布。但影子银行横跨不同行业,数据不完整、口径不一致和重复计算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必须继续大力完善统计监测。同时要严防反弹回潮。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设立“禁区”,严禁多层嵌套投资、资金空转、脱实向虚,结构复杂产品和业务死灰复燃,以及假创新和伪创新行为等。此外,还要建立风险隔离,建立相应的防火墙。完善监管制度,慎重开展综合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