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两天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华春莹都谈到一个近期热议的名词:战狼外交。
一段时间以来,国外部分政客和媒体用“战狼”污名化中国的外交政策,将其作为激进、胁迫、挑衅的代名词。对此,我外交部多次予以回应,澄清了中国的外交主张,并严词抨击对华污蔑言论。那么“战狼外交”到底是什么?
“战狼”来源于吴京自导自演的两部同名电影。在《战狼1》中,主人公冷锋与战友们在国境线上和入侵中国的雇佣兵展开殊死对决。《战狼2》则将视角投向海外,讲述了冷锋在非洲某国带领同胞和难民进行生死逃亡的故事。
这两部电影的大卖引起了各国高度关注,片中冷锋的桀骜形象以及“战狼”这个片名成为一个文化符号。在部分外国政客和媒体的口中,“战狼”是一个有好战意味的词汇,代表了不分青红皂白激化国际矛盾,以言行挑衅、攻击外国人,俨然是国际舆论场的“惹事者”(trouble-maker)。
然而这种定义显然与客观公正相去甚远。冷锋虽非谦谦君子,但也并非胡乱生事之徒。他的行动或为自保,或为反制,绝无以大欺小、倚强凌弱。从这个意义上讲,“战狼”并非“战斗的狼”,而是“与狼作战”。今年五月,中国驻英大使刘晓明在央视新闻《晚八点云上会》中说,“有人说中国现在有很多‘战狼’。我觉得之所以有‘战狼’,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狼’,有‘狼’就必须有“战狼”去跟他们进行斗争。哪里有‘狼’,就要在哪里主动出击应战,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国家的利益。”
外国政客与媒体口中的“战狼”不仅在定义上偏颇,“有关事例”更是经不起推敲。国外某百科网站专门建了“战狼外交”的词条,其中列举了一些“战狼外交”事件:
1 《大陆外交官在斐济把台方人员“打成脑震荡”》
2 《民进党当局在印度报章刊登“双十节”广告,遭中国驻印使馆抗议》
3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警告加方不要向香港抗议人士提供庇护》
4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上传讽刺漫画,诋毁澳大利亚政府》
在这四起“事例”中,前两起事关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民进党当局在斐济公然悬挂伪旗,违背斐济政府的“一中”立场,更违反该国禁止台湾商务机构使用台伪称的规定。不仅如此,台机构人员还对正常执行公务的中国使馆工作人员发起言语挑衅和肢体冲突,造成一名中国外交官身体受伤、物品受损。事件发生后,台当局贼喊捉贼,挑起国际舆论,以“战狼”污蔑我外交人员。在印度事件中,台当局更是与印度政府合谋搞起小动作,挑衅中方的底线,结果是中方强烈抗议并提出严正交涉。
在香港问题上,加拿大等境外势力粗暴干涉我国内政,以人权之名行干涉之实,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不断暴露其在国家安全问题上搞双重标准的嘴脸以及肆意干预别国内政的本质。既有干涉之实,中方自然对此采取反制措施。
而在漫画事件中,面对铁板钉钉的罪证,澳大利亚政府非但没有正视罪行,反而歪曲我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的谴责,以“假照片”偷换概念,企图占领舆论高点来掩盖该国军队在阿富汗战场上泯灭人性的行为。此类双标行为必然会成为国际笑话。
纵观多起所谓的“战狼外交”事件,不难发现,部分外国政客或与民进党当局合谋,或为乱港分子提供庇护,或在国际问题上偷换概念,枉顾基本事实与国际法准则,对中方的底线持续挑衅,对中方的言行肆意抹黑,对中方的政策歪曲误读。中方在这些问题上表达主张、伸张正义,于情、于理、于法皆无逾矩。由此可以断言,国际舆论场上的所谓“战狼外交”,不过是“中国威胁论”的又一个翻版,是一些人给中国量身定做的一个话语陷阱。
正如华春莹所言,“只要理性地回顾和分析一下,哪一次、哪一件是由中方首先挑衅或者威胁别国,我想就会得出公正的、客观的结论。如果只是因为中国‘块头大’,就认为中方说出事实真相、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尊严是‘胁迫’和‘战狼’,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对中国外交的污名化。”
面对这种话语陷阱,中国并不会退让或舍避。在事关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国际公平正义等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中国外交必须坚决有力地回击一切恶意的挑衅,有力捍卫国家的利益与尊严,维护国际的公平与正义,就做“战狼”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