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野生渔业资源和长江水域生态系统,自今年起长江上海段流域暂定实行10年禁捕。可有人对此视若罔闻,原本职责是保护水域安全,却在禁捕区顶风作案,利用电捕的手段非法捕捞。近日,浦东公安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会同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公安处全链条摧毁了一个集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犯罪团伙。
据临港新片区公安处民警赵健介绍,2020年9月底,浦东警方在水域日常管理中发现有一伙人员在长江沿岸临港东滩促淤区使用电捕等手段实施偷捕,水上治安派出所会同多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这伙人员开展侦查。
水上案件的侦办受到自然环境诸多限制,在这一团伙作案的水域中,便有一条丁坝拦住了民警的去路。浦东渔政执法人员杜张俊表示,丁坝受潮汐影响较大,只有在水位处于一定高度时船只才能进入。在渔政部门的配合下,公安民警多次在涨潮时间里驾驶执法船进入该水域侦查。
根据相关线索整理研判,民警排摸清了该伙人员的作案情况。该团伙以潘某为首,勾结蔡某、章某等人驾驶快艇、泡沫船等船只,在东滩促淤区内使用禁捕工具,依据潮汛时间,昼夜实施非法捕捞。捕捞所获水产品售卖给刘某等人以此非法获利,形成了一条捕捞、运输、销售的完整犯罪链条。
民警在梳理人员身份时发现为首成员潘某还负责着这片水域海防设施维护、保养等职责,蔡某等人也是其手下员工。原本是保护一方水域安全,但在利益面前,却抱着侥幸心理,干起了电捕鱼的非法勾当,这种非法捕捞手段对生态环境有着巨大的危害,查处此团伙刻不容缓。
相关人员身份信息明确后,11月30日5时许,专案组民警开展了收网行动,先后在滨海地区抓获潘某、蔡某、刘某等共10人,当场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450余公斤,大部分为鲻鱼,也有小黄鱼、鲈鱼、鳗鱼等品种。另外现场还缴获了电捕工具3套、网具若干,查扣“三无”船只4艘。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交代了在明知长江禁渔期的情况下依旧开展非法捕捞。为了提升捕鱼效率,还在船上安装了发电机,采取了电捕鱼的方式。
浦东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所长严爱民表示,电捕手段恶劣,即使有鱼侥幸逃过一劫,被电过的鱼繁殖能力也会大大降低,对生态的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了重大影响,公安机关将始终对此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市民发现非法捕捞线索的,可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目前,该团伙10名成员均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