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核实,已取消对司机艾师傅的处罚。我们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之后,还寒了心!”
舆论沸腾中,警方对司机为救婴儿连闯红灯,事后家属拒作证一事作出了回应。此前艾师傅为抢时间救助车上突发疾病的婴儿连闯3个红灯,面临“被扣18分,处以600元罚款” 的处罚。
“好人有好报”是民众对艾师傅处境最朴素的期待,“取消处罚”让无数紧绷的神经舒展了;“别让好人寒心”彰显了执法过程中的善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让社会看到法理和情理得以兼顾的可能。
灵活执法彰显了法治的温度。事件中触动民众神经的是“好心人”竟需要证明清白,挽救一条生命的赤诚最终落得需要警方调取公共视频和医院记录来证明。查监控的前提是事实不清,目的是厘清责任以解开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纷。
好心人却蒙受了“不白之冤”——被救者的缺位,令施救者遭受了“是否确有其事”的质疑。救人是源自人性中的恻隐之心,诚然被救者不作证并不违法,但如果救人者竟要遭受如此一番心理煎熬,那么“救不救人”将成灵魂拷问。更何况,艾师傅还面对着承担交通违章的成本,以及万一耽误救治时间,或遭家属起诉的风险。所幸的是,艾师傅的清白无需自证,有警方为他查监控,也在事实确凿后作出了“取消处罚”的决定。可以说在这起案例中,人心之外,法治尽了力。
但法治的尽力,不能成为道德逃避的借口。在救人者和被救者的行为中,我们看到社会个体在突发事件中的道德选择,当然目前无从知晓被救者不愿作证的原因,但仅从主观意愿而言,这不应成为一种选择。据报道,发病婴儿度过了危险期,平安无事,但婴儿家属依旧是没有协助艾师傅提供医院证明。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很多时候“好心人”也需要被救助者“不负好意”的道德自律滋养。
法治需要道德的滋养和支撑。但我们需要意识到的是,艾师傅只是一个特例。救人的意愿固然值得提倡,但此次他连闯三个红灯没有酿成悲剧实属万幸,也是法治释放善意的基础。那么类似的情况,如何判定被救助者的危难情况?在救人的同时,如何预见对道路安全可能造成的危险......这是对特定情境的具体分析。
好人做好事,理当有好报。但好人做好事,有可能引来麻烦事甚至招致坏事,也是需要我们慎思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