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播出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浪费行为的有权投诉举报;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反食品浪费工作情况……12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
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粮食供求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粮食安全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保证粮食安全,一手要抓开源要坚持“藏粮于地”,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并利用科技提高粮食产量;一手要抓节流,节约每一颗粮食,防止粮食浪费,两手都要硬,把粮食生产和防止浪费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既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运用法治手段改变陈规陋习。现实中部分人存在就餐喜欢“大手大脚”的情况,两三个人吃饭要点满一桌的菜,有的菜甚至只是稍微动了下筷子,剩菜也不愿打包。纵观现实中餐饮浪费的现象,归结起来,无非是受讲排场、比阔气、爱面子等不良风气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法律,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可以让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从而约束“大手大脚”的行为,制止浪费。
用法治的力量推进节俭之风。制定反食品浪费法,以普法为契机,通过学习宣传,在全社会进行节约粮食的法治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方式、生活方式,进一步帮助公众树立粮食安全意识。每个公民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做到节约自律,同时要敢于对浪费现象说“不”,抵制和反对浪费行为,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节俭之风,让节约粮食成为共同的行动。
齐抓共管、整体推进,让法律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环节。反食品浪费是个系统工程,事关收获、储运、销售、加工、食用等多个环节,餐饮管理部门要管,其它部门也要参与其中。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厉行节约,如江西赣州规定,从公务接待做起,因地制宜采用自助餐和分餐,推动各级领导带头转变观念,坚决制止浪费。以反食品浪费法为统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在各个环节上作出制度性安排,通过专项立法和相关立法相结合的办法,将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上升为制度机制。统筹推进制止餐饮浪费的制度建设,建立反对食品浪费的长效机制,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永恒的课题,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强公众反食品浪费意识,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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