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周辰 摄
昨天(14日),上海市检察院发布2010年至2020年受理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情况。数据显示,过去10年间检察机关共受理相关案件29件,2018、2019年出现大幅增长,其中2019年受理逾10件,2020年案件受理数量虽较2019年有所下降,与历年相较仍呈上升趋势。
商业秘密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在创新成果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上海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不断加大,为上海全力做强创新引擎、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检察院表示,在侵犯商业秘密案中,侵权主体以内部人员为主,仅2019年全市受理的案件中,内部员工直接主导或参与商业秘密泄露的占比高达84.62%。被侵权单位往往缺乏与商业秘密相匹配的保密措施,案发集中于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涉及技术秘密案件量占比75%。
当天发布会上,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施净岚介绍了上海自贸区首起侵犯商业秘密案。2015年,被告人李某某、周某某违反与被害单位某油站设备有限公司签署的保密条款,擅自复制具有相关商业秘密的甲型加油枪图纸,并自行成立公司,使用上述非法获取的图纸制造并销售与甲型加油枪实质相同的乙型加油枪。截至案发,被告人实际销售乙型加油枪2500把,非法获利人民币110余万元,造成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40余万元。2020年6月,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李某某、周某某拘役并处罚金。
施净岚表示,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侦办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为确保案件顺利办理,在侦查阶段便建立多方会商机制,并快速启动认罪认罚程序,促成本案两名被告人主动召回已销售侵权产品,并向被害单位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此举提振了被害单位在自贸区内继续生产经营的信心。
为保护商业秘密不被侵犯,市检察院也为沪上企业提供四条“锦囊妙计”。首先,企业需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和固定载体;其次,有的放矢建立保密措施体系,对保密义务人采取签保密协议等;第三,如遇侵权发生,企业应收集有助于证明自身损失的证据,提出合理赔偿要求;最后,建立长期动态的知识产权整体管理体系,加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