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巨头孩之宝(Hasbro)又被不法分子盯上了。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开办小作坊生产假冒“孩之宝”的被告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9年5月的一天下午,“Hasbro”商标权利人商标维权委托代理公司至奉贤警方报案称,近期其公司接到奉贤消费者的投诉,声称在某大型网购平台的一家店铺中购买到3把疑似假冒“Hasbro”牌软弹玩具枪。经鉴定,所购买的玩具枪系假冒产品。经公司核实,“Hasbro”商标权利人未授权该大型网购平台上的这家店铺销售“Hasbro”任何玩具产品。
接到报警后,奉贤警方经过调查将在网上销售“Hasbro”玩具的犯罪嫌疑人曾某(另案处理)抓获,根据曾某的交代,其所销售的“Hasbro”玩具的上家为陈某。2020年7月2日,在广州中山某作坊内,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当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玩具枪614支、弓44支。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对上述涉及假冒孩之宝商标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陈某于2017年无证开办一家塑料玩具制品小作坊,业务量一直不高。2018年下半年一次偶然的机会,陈某在网上看到“Hasbro”商标名下“NERF”品牌的玩具枪和子弹、弓销路非常高,陈某觉得“商机”来了,便从香港、澳门购买了正品“NERF”品牌的玩具枪和子弹、弓,之后自己开模制作,并制作了假外包装,以低廉的价格批发卖给在某大型网购平台开网店的曾某,销售金额达人民币6万余元。
被告人陈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2020年12月1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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