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今天(2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和推动相关立法的人大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分析该条例将对市民出行造成的影响,以及如何推动高铁安全法治化。
近年来,高铁霸座、进站不配合安检、因迟到冲撞闸机、阻挠列车关门等新闻事件频频引发网上热议。而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一般是车站工作人员报警、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并处罚款为结局。
“以上行为属于乘客自身不当行为危害铁路运营秩序。”市检察院三分院副检察长谈信友表示,“更大的危害还包括在高铁车厢吸烟触发报警器,导致列车骤停等。”
在各地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前,这些或轻或重的失德之举通常会被执法机关界定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然而,由于该法并未列明何种行为属于扰乱车站秩序,何种行为属于情节较重,具体执行时,执法者的理解和做法也不尽相同,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导致高铁霸座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谈信友认为,《上海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并施行后,首先明确了旅客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例如旅客应当配合安全检查,禁止阻挡车门影响列车运行等;其次,明确了公安机关该采取什么处罚、处罚标准,例如对实施危害铁路安全的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严重者的相关信息将依法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上海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为司法机关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武器,也为广大市民群众列明了应尽的社会义务,这将有效阻止旅客违法行为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情况发生。”谈信友说。
据悉,除了车厢内的安全,《上海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还聚焦铁轨上的安全,例如,进一步细化了各部门监管责任和协同责任,在上位法的基础上对安全保护区内建筑物、区外施工以及漂浮物、飞行物、轻质材料等作了管理规定,并要求建立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协作,形成常态化联合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