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文化和旅游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金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金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出尔反尔、欺骗组织,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家风败坏,生活腐化,伙同家人收钱敛财;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金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金早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金早简历

李金早,1958年1月生,湖北仙桃人,1976年2月入党,197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研究生。1984年至1986年在财政部财科所工作,1988年10月至1994年8月在国家计委工作,1994年8月起历任桂林市副市长(1994-1996年挂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2001年10月起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同年11月兼任桂林市市委书记、市长,2003年4月兼任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9月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12月兼任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2011年10月任商务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14年10月,任国家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2018年3月,任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九大代表,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01-25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