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不久前上海8部门出台并实施《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记者今天从市房管局获悉,法拍房纳入限购政策范围。
现在,打开“公拍网”,首页会跳出一段标红的“上海法院特别提醒”,强调“上海法院司法拍卖的本市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还表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竞买公告”中还提醒,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