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上海将继续深化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心制度建设
据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截止去年年底,上海完成5.2万家排污单位摸排,将3.8万家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包括持证单位5600多家,登记单位3.2万余家。至此,上海已实现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全覆盖,覆盖全市所有固定污染源。
“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我国“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排污许可证作为生产运营期的唯一行政许可,到2020年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上海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管理工作探索始于2016年。2016年将排污许可制度载入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明确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2017年印发了《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将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纳入综合许可,推进一证式管理。自2017年起,我市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以2020年排污许可全覆盖为目标,按行业逐年推进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7年6月5日,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我市第一张国家版排污许可证。2017年至2019年,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陆续对火电、钢铁、石化、汽车、电子等近30个行业的约2000家排污单位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共排摸了5.2万家排污单位,将3.8万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包括持证单位5600多家,登记单位3.2万余家。
据市生态环境据介绍,在“十四五”期间,本市将继续深化推进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建设,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相关制度衔接融合,提升管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要求,深化做好排污许可与环评、总量、统计等制度的衔接融合,切实减少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同时研究细化固定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推进监管、监测和执法“三监联动”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二是推进排污许可证更新完善,巩固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果。“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持续开展固定污染源清单动态更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并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延续等工作。同时,强化质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推进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要求精细化,巩固提升“全覆盖”工作成果。三是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企业按证排污,政府依证监管。制定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滚动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督促指导企业按证排污并落实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主体责任。推进依证监管,建设统一的固定污染源管理系统,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产污—治污—达标”全过程远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