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当日表示,要紧紧抓住刑罚变更执行中考核奖惩、会见通信、安排劳动岗位、调换服刑场所等容易发生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突出查办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

最高检9日上午举行网络访谈,现场提问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被人们称为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2020年,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我们做了哪些突出工作,办理了哪些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侯亚辉表示,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做好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制度优势,将监狱巡回检察与减假暂日常监督有机结合,不断强化刑罚变更执行法律监督力度,取得明显实效。

一是坚持巡回检察与减假暂监督办案相结合。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巡回检察人员交叉、视角不同、机动灵活、力量集中、形成震慑等制度优势,查找刑罚变更执行中的顽瘴痼疾,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如在对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不同程度存在减刑间隔期未满、罪犯被处罚后限制减刑期限未满即获得减刑等问题,并对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反馈并督促监狱整改。

二是坚持巡回检察督导与减假暂案例指导相结合。2020年9月最高检分批次对8个省开展了省内交叉巡回检察督导工作,把检察机关减假暂案件办理情况作为督导重点。注重强化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在巡回检察督导中检查各地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减假暂监督案例)的宣传和学习,组织拍摄该批案例教学视频,编写刑罚执行监督典型案例,不断规范减假暂案件办理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公开听证活动与减假暂案件办理相结合。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关于审查案件听证工作的要求,于2020年11月4日组织对江西省赣州监狱罪犯余珍伟减刑(假释)监督案件公开听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这是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场减假暂案件听证,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目前各地正在有序开展这项工作。

四是坚持依法纠错与严肃查办违规违法减假暂背后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相结合。紧紧抓住刑罚变更执行中考核奖惩、会见通信、安排劳动岗位、调换服刑场所等容易发生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突出查办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一批大案要案、窝案串案被依法查处,有力地惩治了刑罚变更执行领域的腐败问题。

如内蒙古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督促呼伦贝尔市提出对涉案56名人员进行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意见。指导黑龙江检察机关办理罪犯谢枭违法保外就医案,对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大庆监狱原监狱长等31人立案侦查。

五是坚持开展政法机关同堂培训与凝聚减假暂执法司法共识相结合。2020年11月组织举办以“监狱巡回检察”为主题的高级研修班,这是检察院、监狱和法院系统第一次三方同堂培训,全面深入研究监狱执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律适用和检察监督工作标准,互相借鉴经验做法,研究探讨热点难点,解决一些长期困扰基层的实践问题,促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构建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心圆”。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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