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月11日大年夜,在走亲访友、聚会聚餐等活动增多的情况下,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牢牢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对自己也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据介绍,2月7日至10日,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组织开展全区清晨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已查处酒驾醉驾案件8起,其中醉驾3起。
行动前,警方提前排摸辖区节日期间商家经营情况及客流预判状况,统筹警力资源、科学设置整治岗位,将整治力量有针对性地向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倾斜,紧紧围绕辖区餐饮、娱乐场所、夜市以及酒驾醉驾交通事故高发、易发点位,分别设置临检点,零容忍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2月10日6时许,普陀公安分局长征派出所民警在真北路怒江北路路口设卡临检时,查获一名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刘某。民警现场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1mg/100ml,有醉驾嫌疑。面对自己被查,刘某颇感意外,原来昨晚刘某在与朋友聚会时喝了不少酒,为了躲避民警检查,刘某酒后还与朋友步行至附近一火锅店吃夜宵,自作聪明地认为吃到清晨就不会遇到民警查酒驾。不料,刘某刚驾车没多远就被民警查获。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95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刘某同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全市公安交警将重点在餐饮、酒吧、商场等周边道路持续严查严处酒驾行为。同时,由于节假日代驾难叫,市民朋友开车聚餐,可以提请做好准备,采用轨交、出租等公共交通方式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