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9日,东京高等法院二审裁定,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均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据日本《朝日新闻》19日报道,2011年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大批当地居民被迫离开家乡避难,其中45名灾民在千叶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赔偿28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7亿元)。2017年,千叶县地方法院一审裁决东京电力公司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需赔偿3.8亿日元,但否认日本政府应对事故负责。

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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