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9日,东京高等法院二审裁定,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均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据日本《朝日新闻》19日报道,2011年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大批当地居民被迫离开家乡避难,其中45名灾民在千叶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赔偿28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7亿元)。2017年,千叶县地方法院一审裁决东京电力公司应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需赔偿3.8亿日元,但否认日本政府应对事故负责。
来源:海外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