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地人民法院一份在网上流传的判决书,近日,江苏“女辅警敲诈案”持续在舆论场发酵。
判决书显示,原女辅警许某在 2014年3月至 2019年4月,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被害人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索要多名受害人共计 372.6 万元款项。
这些受害人包括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等多名公职人员。
12日,江苏灌云县委宣传部通报,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同日,灌南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关于许艳敲诈勒索一案刑事判决书从网上撤回的情况说明,称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
说明称,(2020)苏0724刑初166号许艳敲诈勒索一案,江苏连云港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宣判并将判决书送达给许艳,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第七条的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
值得注意的是,当天(12日)早些时候,新华视点刊发评论,女辅警敲诈公职人员被判刑,相关部门决不能删帖了之。评论指出,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在网上火了,原因是其中显示,当地一女辅警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性关系并借此敲诈最终被判刑。公众质疑:事发后这些公职人员是否受到查处?面对公众质疑,当地相关部门决不能删帖了之,公开解答才是正理。
综合来源:今日灌云微信公号、@灌南法院、新华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