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禁渔期,明知电捕鱼是违法行为,有人偏偏按耐不住顶风作案。3月10日,崇明警方再次破获2起非法捕捞案。
3月10日13时30分许,接群众举报后,堡镇派出所民警迅速来到余某民家中,当场在他家屋外的水池旁查缴用于电捕鱼的1杆竹抄网、30余米长的电线,以及1.17公斤非法渔获物。余某民当即向民警承认其电捕鱼的违法事实,据余某民交代,当天外孙女在他家中,他便想在家隔壁的大河里电一些野生鲫鱼煮汤给她喝,随即拿出藏在家里的电捕鱼工具,直接用30多米长的电线插上家用电源去电鱼。让余某民没想到的是鱼电到了,自己也被警察抓起来了。
3月10日21时许,港沿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人在富强村一小河沟里电捕鱼,随即上前将正在实施电捕鱼的柴某荣抓住,当场查缴一根电网兜、四节备用电池、一个手电筒、一个红色塑料桶,以及2.06公斤非法渔获物。柴某荣向民警交代,为了改善下伙食,顺带为家里5只小猫有食吃,他下班后特地出来电鱼给它吃。
目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余某民、柴某荣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审理中。
警方提示:维护好生态水系,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严禁非法捕捞,作为住地市民必须要摒弃“靠水吃水”的老观念,真正树牢生态发展理念。同时,电捕鱼具有极大危险性,不要因一时贪念,给自己、家人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