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晚,浦东新区凌兆路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前滩、永泰、浦江消防站及三林大队、世博大队消防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火势很快被消防部门扑灭。
起火建筑为多层居民楼,着火房屋为两室一厅,总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起火部位为客厅靠窗口部位。该着火房屋内3名住户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和观察,其中2人在自行救火过程中轻度烫伤,1人暂无伤情。经了解,目前3人均无大碍。
经消防部门现场初步勘查,在客厅靠窗口部位发现多个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残骸,且残骸有由内向外爆裂情况,火灾具体原因尚待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住户得知,火灾发生时家中有一个电瓶在客厅北面窗户下充电,房间内还另存放有数个电瓶。该住户长期以来和“定时炸弹”共处一室,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根据现场街镇居委会工作人员反映,虽然小区内设有电动自行车充电位,但是该户居民长期以来,都有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楼中飞线充电的不良习惯,居委曾连续两次上门,劝诫其不要飞线充电,然而其执意不听劝阻。
再次提醒大家:楼道不停车,电池不进楼!
知识延伸:上海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楼道充电等行为
2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聚焦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作出如下规定:
条例施行后,如违反以上规定则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电动车违法停放、充电,怎么办?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管理者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等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这些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条例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人员密集场所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要点
一、电动车应在建筑外部独立区域(如车棚或车库)集中停放、充电,该区域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应设置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的充电装置。
三、电动车严禁在住宅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和电梯前室等停放充电。
四、电动车严禁在群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电动车或其电池不得在住宅房屋内和阳台等部位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