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8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铁检院”)召开某物流公司运输假药案行政公益诉讼案案件通报会,该案是全国首例针对假药运输环节监管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在以往涉及假药的案件中,多注重打击生产者和销售者,对物流服务的提供者却没有予以相应的处罚。”上海铁检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邵维伦介绍,去年该院接办了一起销售假药损害公益案,了解到某上海消费者通过网购获得了来自哈尔滨的假药。该案涉及的快递员明知对方销售的是假药,仍帮助其收货、发货、提供保管等,并领取额外报酬。根据过去三年的法院刑事判决与相关调研,检察机关发现,全国范围内假药交易中使用较多的物流公司,正是该快递员所在的公司。
由于该物流公司总部位于上海,上海铁检院在走访调研后,召集涉及该公司业务监管的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并结合同类案件显示出的物流环节共性问题,如快递员未依法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未依法对寄件物品进行检视等,与相关行政机关签署会议纪要:要求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加强日常监管,形成相应的管理规范,如发现快递企业违法收寄假药,应依法进行处理;要求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依法对物流企业违法提供假药的运输行为的线索开展调查取证,依法对相关运输经营者进行处罚;要求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督促物流企业加强内部运输业务管理等。之后,上海市邮政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分别约谈物流公司总部,要求企业依法规范物流快递行为。
由于涉案物流分公司位于哈尔滨,上海铁检院与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协作,将案件中涉及物流公司违规运输的证据材料移送案发地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并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对涉案收寄假药快递的物流分公司做出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
邵维伦表示,这次通过全国联动对涉案物流分公司进行了严厉的行政处罚,对从源头上遏制运输假药行为,起到了良好的行业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