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故事 | 止庵-LMLPHP

北京中山公园唐花坞,还是三十年前人们来赏花时的模样。

我在北京住了六十来年,关于这城市,这里的生活,还要数一九八〇年代最熟悉。之前先是年纪太小,虽然亲眼见过崇文门、西直门、安定门和东直门。印象最深的是崇文门,有一回母亲带着我走过那门洞,我用手触摸城墙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上小学时学校挖防空洞,组织我们去正在拆的东直门搬城砖,城砖又大又重,每人捧着一块,排队走回学校。来搬砖的各校师生很多,简直热火朝天。听说当初砌城墙时用了江米汤,我看砖上确实沾着些米粒,有的还刻了制砖人的名字。等到考上大学,课程繁重,城里各处去得少了,连家中柴米油盐之事都无暇留心。到医院和报社上班后,有几年自己买菜做饭,遂对日常生活了解较多。九十年代在公司打工,稍有空闲就待在家里写点东西;最近二十年搬到城外,每天多半都在书房,与城里未免有些隔膜。前年为看话剧进城去隆福寺街,没想到这个当年不知来过多少回的热闹地方,如今竟衰败如斯,整条街和附近几条胡同,两边墙都贴上了仿古面砖,令人哭笑不得。唯有东城区工人俱乐部的红色拱形铁皮屋顶,仍是旧日的模样。

三十年前的北京,大致不出三环路的圈儿,我自己通常活动的范围还要小得多。我家先住西颂年胡同,后住红星胡同,都在东城。逛商场去东四人民市场、百货大楼、东风市场,买菜去朝内、北新桥、东单菜市场,买书去王府井、东四新华书店,看电影去交道口、明星、长虹、红星、大华、儿童电影院和东城区工人俱乐部,看话剧去人艺、青艺剧场,看画展去美术馆,逛公园去北海、景山、中山公园,生点小病去北新桥医院,找张地图看看,不过北到北新桥,南至崇文门而已。大学后半段在人民医院、口腔医院实习,宿舍分别在羊肉胡同、草岚子胡同,上班先在积水潭医院,后在健康报社,均属西城,顺便在新街口、西四至西单和鼓楼一带转转。前门以南,只偶尔去一趟大栅栏、琉璃厂和花市。我不会骑自行车,出门不是走道儿,就是乘公交车,那时好像还很少有人叫出租车。彼此联系只能写信,打公用电话;若要打到外地,得大老远跑趟西长安街的长话大楼。城里成片都是老房子。前年陪《午夜北平》的作者保罗·法兰奇去看一九三七年被谋杀的英国女孩帕梅拉位于盔甲厂胡同一号的旧宅,他对那一带了如指掌,却不能确定原来的院门何在。实际上是个门洞,早已改作一家人的住房,破开院墙另开了大门,此乃房管局解决住房紧张的一项举措,我们长年住在胡同里的人一看就知道。那老四合院也变成了两个大杂院,现在的门牌是一号和三号。胡同里的生活殊无写意之处。大小便要去胡同里的公共厕所,最早叫“官茅房”,冬天的夜里,下雪下雨的时候,都相当不便。冬天屋里生炉子取暖,很脏,还可能中煤气,火灭了特别麻烦,临睡前封火须格外用心;夏天赶上大雨,连去院里自家搭的小厨房做饭都得打伞,更甭提屋顶没准还会漏水。气候也跟后来不大一样,冬天很冷,手脚常生冻疮;春天风沙大,女人走在路上,都用纱巾裹着脑袋;夏天干热干热的,太阳特毒,谁家也没有空调,人手一把蒲扇,傍晚下场豪雨,夜里就凉快了,睡觉要盖毛巾被,桑拿天则到一九九〇年代后期才出现。没有个人电脑,没有互联网,没有手机,没有数码相机,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快递服务;电视只有几个频道;电影院放场新电影,或者哪里有什么演出、展览,都比现今更受关注。路上或公交车上,大家嘴边总挂着两个词儿,一是“劳驾”,一是“借光”,译成英文都是excuse me,这些年不大听见这种客气话了。前些时整理书柜找出一部卡尔维诺著《意大利童话》,内夹一张发票,写明一九八六年四月购于王府井书店。此书分平精装,前者二册,定价七元五角,后者一册,十元。买书都按原价,不打折。当时我月工资五十六元,加上洗理费、书报费、奖金等,一共不到七十元,但咬了咬牙,还是买了精装的。这真可谓豪举,只是想不起来那个月剩下的日子怎么过的了。拉拉杂杂讲了许多,无非是说尽管去今不远,人们的生活环境、生存状态与现在几乎是两码事,就连想法与行事也有很大差别。谈起过去的事情,有记忆的说出来未必准确;若是不曾亲历,兴许连理解都不大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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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奇《午夜北平》写到的盔甲厂胡同1号原来的院门。这里现在住着一户人家。

那些年里我写过几篇小说,发表在报刊上,末了一篇写于一九八七年。前几年有出版社约我编成一个集子出版。为标注篇末写作日期翻检旧日记,看到那以后构思的一部长篇小说的提纲,人物小传,以及一些场景的片断,都有详细的记录。只是因为工作太忙未能动笔,结果一搁就是四分之一世纪。前些时我写文章说,我迄今写了二十几本书,还编订了周氏兄弟和张爱玲的作品,算得上兢兢业业,做的似乎也够多了,非虚构写作不妨告一段落,另外倒是有个许久之前想好的东西,一直未能忘怀,将它完成亦无不可。所讲的正是这回事。花了将近三年重新酝酿,前年夏天起手,去年年底把它完成了,取名《受命》。讲的是一个关于当年人物的带点悬念的故事,以一九八四年春至一九八六年初的北京为背景。如前所述,我对彼时彼地还比较了解,容或写出一点特色。我早先的小说也都以北京为背景,但那会儿写的是当下,身边有些东西常被忽略;待到时过境迁,涉及人物时地、衣食住行,不免要多添些笔墨了。今之视昔,人固已非,物亦非是。但故事时间有上下限,有些内容写不进去,譬如北京游乐园一九八七年四月十八日开业,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停业,我也就无法安排男女主人公去坐摩天轮。总而言之,在不超出人物关系与情节的前提下,希望为我生于斯长于斯亦将终老于斯的城市,为已经改变的往昔的生活,记录下一点什么。当然如果说结构与人物是骨,此等细枝末节只是肉,但我倒是一向喜欢那种骨架结实,肉体也丰盈的小说。为此专门去图书馆逐日查阅了那几年的地方报纸,又找了些参考材料,如当年出的《北京街巷交通图》《北京城区街道图》,还有《北京市街巷名称录》《实用北京街巷指南》和《实用北京街巷地图集》。各区的《地名志》分量更大,但刊行稍晚,只能审慎利用。相关地点也都重新去看了看,多半面目全非,只是唤起我一些记忆而已。

我写的不是自传体小说,所有情节与我的经历无关,也没有一个人物是我的化身。说来在北京生活了这许多年,倒不是没有什么可回忆的,但还没想好是否值得一写。举个例子,前人曾有文章题曰“初恋”,其实我也有过一段类似经历。东直门南小街上的副食商店,我们习惯沿用早先的名字称为“大庆家”。卖肉柜台有个女售货员,顶多二十出头,皮肤白皙,面容娟秀,还很洋气,高个子,大概留的是长发,鼓鼓囊囊地塞在白帽子里。戴着蓝布套袖,围着蓝布围裙,上面都沾满了油污,脚登一双又大又笨的黑色雨靴。从后面架子的大铁钩子上摘下半扇猪肉,抱过来搁在大案板上,看上去有点吃力。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她修长的手指老是包着不止一块胶布,或许都是不小心割伤的。一向落落寡欢,甚至心不在焉,还有顾客嫌她服务态度欠佳,去找组长提过意见。我那时在上中学,放了学就到这儿买菜,然后回家。要是她在柜台后面,我就感觉很快活,甚至有些许激动,这在我当时黯淡乏味的人生中,可以形容为世外投来的一线亮光了。但自始至终对她说的只是“来一毛钱的”或“来两毛钱的”,从来没有别的话。她照例连眼睛都不抬,只是顺着案板上那块肉的一边切下窄窄一条,或薄或厚,往秤盘子里一扔,然后包上张纸递过来,就转而应付下一位了。我总希望在我前面排队的人多一些,这样可以远远地多看她几眼。如果赶上她没在,我就先回一趟家,推说肉不好,待会儿再去买。我上大学后有几年不去这铺子,从此再没有见过她。四十多年过去了,至今记得有这么个人,淡淡的像个影子,然而确实曾经存在。前人文中所说“在我的性的生活里总是第一个人,使我于自己以外感到对于别人的爱着,引起我没有明了的性的概念的对于异性的恋慕的第一个人”的话,似乎可以照搬过来。只不过对方全不知晓;在我也是读书至此,偶然想到。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来源:文汇笔会

03-22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