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医保”来了!记者今天从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获悉,“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社区参保基本保障和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2020年社区参保将于6月1日启动。两项保障的缴费标准较以往有所调整,保障力度则大幅提高。其中,退休职工住院计划个人累计最高可获保障金10万元。此外,若发生住院治疗等情况,该计划参保人员无需申请给付,退休住院保障金将直接划入参保职工养老金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看过来!六月起可以开始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社区参保基本保障项目由“住院基本保障”、“特种重病基本保障”和“意外伤害基本保障”三种保障组成。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时,三种保障可选择其中一种参保,也可以同时参保。
参保住院基本保障,需满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按14%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享受在职医保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保障费为120元/人。基本保障期限为一年,自当年6月2日零时起到下一年度的6月1日24时止。保障金累计最高给付额为110000元,其中,住院基本保障最高保障金100000元,疾病身故附加保障的保障金10000元。
参保特种重病基本保障,需满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保障费为55元/人。基本保障的保障期限为一年,自当年6月2日零时起到下一年度的6月1日24时止。基本保障最高保障金20000元。
参保意外伤害基本保障,需满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保障费为15元/人。基本保障保障期限为一年,自当年7月1日零时起到下一年度的6月30日24时止。保障金累计最高给付额为30000元,其中,意外伤害基本保障最高保障金20000元,意外火灾附加保障最高保障金10000元。
灵活就业人员社区参保,可在6月份凭本人身份证到本市各工会服务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最高可获10万元保障金,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可参与
“退休住院保障计划”是为配合上海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通过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承办的一项补充医疗保障项目,以单位参保为主,社区参保为辅,通过互助互济机制,帮助参保退休人员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
“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2020年社区参保对象为享受“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无单位社会退休人员,以及单位不组织参保的退休人员。
缴费标准分为以下类别:社区参保对象中的续保人员、新退休一年内首次参保人员、断保后一年内再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每年365元/人;社区参保对象中,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一年以上未参保或断保超过1年(不超过2年)的人员,缴费标准为730元/人;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两年以上未参保或断保超过2年的人员,缴费标准为1095元/人。其中,未参保或中断参保的年份,不享受保障待遇。
该计划的保障期限为1年或1年之内。具体而言,6月份参保的:保障期限为1年,自当年6月2日零时起到下一年度的6月1日24时止。社会新退休人员在退休后2个月内首次参保的:保障期限自当月2日零时起到一周年之内的6月1日24时止。
在保障期内,参保人员如出现住院治疗、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门诊大病治疗和家庭病床治疗四种情况之一,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对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属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按50%-70%的比例报销保障金。个人累计最高可获保障金10万元。
凡参加“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的退休职工发生住院治疗等情况,无需申请给付,市职保会通过互助保障数据库与社保部门、医保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直接将退休住院保障金划入参保职工养老金银行账户。若不愿等待自动给付,退休职工住院也可在“随申办”APP、微信“随申办”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上进行在线申请办理。需短信通知的退休职工,可就近前往街镇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手机号码登记。
6月1日至6月30日,凡符合“退休住院计划”参保条件的本市退休职工,除可就近到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申请参保外,今年还可以通过手机“随申办”APP、微信“随申办”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不见面办理”,退休职工无需再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养老金核定表等材料,实现“零材料、零见面、零跑动”。
此外,还有四种情况仍需到窗口办理。无本市养老金银行账号;外地零星医疗费收据;家庭病床的医疗费收据;医保减负的医疗费收据和精神病的医疗费收据。现场办理时,需完善养老金银行账户、住院收据、出院小结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