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
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在义务教育中增加一些“必修课”
不仅有游泳技能等热议的体育课,
还有应急知识、生命健康、劳动教育、法治、金融等
引发网友热议
将游泳纳入义务教育:让学会游泳成为一种基本生活技能
“限制游泳不是预防溺水事故的有效措施,学会游泳才是预防学生溺水的有效手段。要让学会游泳成为一种基本生活技能。” 全国人大代表、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与督导处处长杨德芹建议,要把“游泳教育”作为中小学校的创新教育来抓,将游泳技能纳入全国中小学义务教育必修课。她建议,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中小学游泳教育经费的投入预算,新建的中小学要把建设标准“游泳池”纳入学校建设规划。对于不能在校园内建设游泳池的学校,可利用校外社会资源进行游泳技能培训。同时鼓励社会资金自建游泳池,服务中小学生游泳教育。
至于相应师资,杨德芹认为,可以从教师中培训一批兼职游泳指导员和救生员,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在校外开展游泳教学和训练。要将“会游泳、懂救生”作为学校新招录体育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并落实游泳指导员配置计划,努力建设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实行游泳教师持证上岗。
增设应急自我防护教育:从幼儿园就开始培养孩子的应急意识
“体育课非但不应‘被占课’,更不应‘被窄化。’”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葛均波就体育课专门提出建议:将小学“体育教育课”改为“健康教育课”,帮助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健康价值观,更重要的是,使其从小就埋下健康知识理念,拥有保持健康的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陆銮眉提出,要从幼儿园就开始培养孩子的应急意识,小学开始增设安全教育应急课程和实践,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形成全学段的学校应急教育体系,为提高全民应急管理综合素质打下良好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陈玮,带来了一份“将应急知识和技能纳入义务教育必修课程”的建议。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中学生安全知识及急救技能教程”并将其作为中学阶段必修课,制定达标标准,考核合格颁发“安全知识及急救技能合格证”。可组织各领域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教授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院前急救技能的精选部分,内容以基础概念、操作流程为主。
增加“生命健康”“劳动”两门课:使学生科学认识生命的形成,尊重生命、热爱生命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建议,正在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增加“生命健康”“劳动”两门课程。
她表示,新增单列“生命健康”课程,涵盖生命教育、身体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科学认识生命的形成,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升健康理念,认识生活习惯与身体健康的关系;增强社会适应性、自我认知与接纳、情绪调控、人际交往等心理品质与能力。
她说,“信息技术”在20年前有必要单独开设,但在信息技术产品高度普及的今天,已经失去单独开设学科的必要性。“综合实践活动”学科本是《方案》也是第八次课改的亮点,但在实施中却存在许多问题,没能充分发挥预计的效果甚至在部分学校形同虚设。
此前,据教育部官网,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提出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设置劳动教育课程,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
将金融、法治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成为人人必备的基础知识和素质技能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白鹤祥表示,为从根本上构建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必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金融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必备的基础知识和素质技能,通过立法为全面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此外,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屡见不鲜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职工黄美媚建议,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拟定小学至初中的普法课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黄美媚认为,“法治教育并没有被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的必修课程,绝大多数学校的法治课老师是由思想品德老师或班主任兼任,这些老师有的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实践经验也比较缺乏,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效果不明显。”
对此,她建议,一方面,应组织青少年心理咨询师、法律专家和教育部门相关人员拟定小学至初中的普法课程,实现普法常态化,根据中小学学生的身心特点,分类设置教学内容。另一方面,政法机关、教育部门、学校等要加强协作,结合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