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首日:大多数的骑车人都能够佩戴安全头盔-LMLPHP

5月1日起,《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此次《条例》从确保安全的角度,对驾驶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增了多条驾驶非机动车的具体规定,比如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均应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等等。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市公安部门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继续严查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闯机动车道”等易致祸违法行为,同时,对于违反《条例》新增规定的,民警现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宣传劝导,进行普法教育。

早上9时30分,杨浦交警支队民警已经在长阳路许昌路口开展执法管理工作。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非机动车通行秩序井然,大多数的骑车人都能够佩戴安全头盔,特别是快递、外卖小哥们头盔佩戴率还要更高,但还是有部分骑车人因为未佩戴头盔被民警拦下。

“你好,我是杨浦支队交警倪嘉辉,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好安全头盔,这是上海新的《非机条例》明确规定的,骑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你没有佩戴头盔。”一位被民警拦下的骑车人王女士连连承认错误,“我知道应该佩戴头盔的,还没来得及去买,今天一定买好戴上!”

民警现场就《条例》的新规定再次进行了普法宣传,并发给王女士宣传卡片。“今天是新《条例》实施首日,我现在对你进行宣传教育,希望你尽快购买头盔,这也是为你自己的安全着想。”

杨浦交警支队民警倪嘉辉介绍,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治理一直是他们交通管理的重点内容,此次新《条例》的出台,给一线民警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开展执法管理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也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实也是为了保障他们自身的交通安全。今天为配合新《条例》实施,他们大队在辖区多个路口设立了执勤宣传岗位,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用手机打电话等新增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告知提醒,督促驾驶人改正。

上海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首日:大多数的骑车人都能够佩戴安全头盔-LMLPHP

交警总队勤务处副处长叶青表示,今天是《非机条例》实施的第一天,本市公安部门将结合执法管理工作,在前期广而告之开展宣传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告知工作。执法初期,我们会加强宣传和引导,让市民有一个知晓并适应的过程。针对此次《条例》新增设的佩戴安全头盔,骑车不打手机,夜间开启灯光,不连续长时间鸣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现场开展警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学法用法守法。

图:赵立荣

05-01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