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至2015年,她在丈夫住院治疗期间,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后便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丈夫遗弃在医院,直至丈夫孤独病死。而在丈夫死亡后,她仍拒不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冒领丈夫养老金并占为己有,至案发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遗弃罪对被告人钱某提起公诉。
2020年7月,闵行区某小区居委会外口协管员老张按照上级要求,像往常一样对本小区的居民进行人口普查。老张刚走进一户人家,准备核查下住房现居住人口。根据过往登记,这间房子原本住着钱某、钱某的丈夫王先生、钱某夫妻的女儿小王等人。老张粗略环顾下房间,发现这间屋子只有女主人钱某在家,男主人却不见踪影。钱某连忙向老张解释,自家丈夫目前正因病住院,暂时不在家中。按照规定,老张告诉钱某,“你在人口普查调查表上签字确认一下吧”。不料钱某突然情绪激动起来,态度强硬地屡次拒绝在调查表上签字。老张连忙将此事报告居委会及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
一名在居委会工作时间久的老同志记得,居委会曾在2015年底去过王先生所住的医院了解过,医院称王先生已死亡,但其家属以有医患纠纷为名,拒绝去医院办理善后事宜,王先生的遗体就一直在医院的太平间存放至今。原来,2009年12月,王先生因脑梗塞等病被钱某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钱某等王先生的家属以其病情进一步恶化为由,与医院产生医疗纠纷,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在2012年6月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后,钱某等人又于2013年继续向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市高院再次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医院表示,王先生在院治疗期间,家属很少探望,未尽扶养义务,“王先生曾在2014年6月的材料中写道,‘我的妻子和女儿近5年多未到病房来看望我,我的工资长期被他们拿了,近3年未支付护工费用,要求向法院起诉’。”据病历记录,钱某2010年之后极少探望丈夫。其间,王先生还曾因无人看护而受伤骨折,因缺乏家属配合而无法办理转院手续。2010年3月的一次病历记录显示,“患者妻子昨日送来香蕉嘱护工给患者食用,护工发现香蕉外观发黑,已腐烂,护工拒绝给患者食用,但患者妻子仍然坚持让护工给患者喂食,护工再次拒绝并告知医生。”
尽管王先生死亡后,医院立刻开具了死亡证明,并多次以挂号信、电话的方式通知钱某,但钱某到案后仍然辨称自己对王先生的死讯毫不知情。钱某自称与王先生结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然而,在女儿小王口中,母亲与父亲关系很不好,小王自己与父亲的关系也不佳,没去看过他。经查,在王先生去世后不久,他的哥哥曾当面将王先生的死讯告知过钱某。
在钱某明知王先生已在医院身亡后,依旧不去医院善后,不支付相关费用,且照常领取王先生的退休金。从2015年至案发,钱某冒领的退休金有27万余元。2020年12月9日,当地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得知户籍人员王先生在2015年8月死亡,但至今未办理死亡证明,且该人员的退休工资卡内的退休金每月被人冒领涉嫌诈骗。侦查机关经审查,于同年12月14日对本案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传唤犯罪嫌疑人钱某到案。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尽管钱某否认自己知晓王先生于2015年已经去世的事实,但根据相关证据及证人证言都表明,钱某明知王先生已经死亡,不去医院办理死亡证明、不领回遗体,冒名领取王先生的退休金共计27万余元,钱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犯罪嫌疑人钱某对患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丈夫王某,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以诈骗罪、遗弃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基本养老保险是广大群众的“养命钱”,也是重要的公共资金。广大市民应当遵守社会保险法以及户口管理规定,死亡人员近亲属、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保部门报告,同时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明知近亲属死亡,冒领养老金的行为不仅会造成国家财产的流失,也将涉嫌刑事犯罪。此外,检察官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社会问题,将携手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坚决斩断伸向国家社保基金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