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5月28日揭牌成立,这是全市首家区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标志着崇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开启新征程、迈出新步伐。
众所周知,长兴岛是上海的国际海洋装备岛,承担着大型船舶、港口机械、海洋工程等产业发展重任;也是全市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保障10区、近1500万市民生活用水;其生态环境质量,事关海洋装备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
长兴分局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长兴、横沙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区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就具体事务来说,承担长兴、横沙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为长兴建设世界先进的海洋装备岛、上海的生态水源岛和独具特色的景观旅游岛保驾护航。办公地址选在长兴镇凤滨路,一来,便于长兴镇群众来局咨询办事;二来,可以更快更好地对企业提供服务指导。
崇明一直不遗余力做好“生态+”的大文章,无限放大生态效应。有了长兴分局这个强有力的抓手,崇明努力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并举。此举是市委、市政府立足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长兴地区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筑牢生态安全防线作出的重要决策,是为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加强上海生态水源地保护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加筑一道生态屏障,对全面提升长兴地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驻岛企业,统一要求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接下来,助推各驻岛企业进一步强化环保主体责任,共同推动长兴地区生态环境品质不断提升,携手共创世界级生态岛美好未来。
图:崇明区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