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窃得手后,冒充拾遗者向失主索要好处费?近日,警方经缜密侦查,抓获了这样两名联手行窃的情侣,全某、李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17日晚,市民殷女士向松江分局中山派出所报警称其在逛街时手机丢失,使用同伴手机拨打电话提示已关机。接报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发现殷女士在一店铺内随手将手机放在柜台上,便和同伴去选购商品,此时一对路过的年轻情侣趁其不备,窃得手机后迅速离开。正当民警向其了解情况时,殷女士同伴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捡到了其手机,想在地铁站归还,并提出了索要2000元的“好处费”。民警当即判断此人极有可能是窃贼之一,遂陪同殷女士一同前往,当场抓获嫌疑人全某和李某。经审讯,全某等二人交代了窃得手机后,因无法解锁,销赃无果,便将手机卡取出放至自己手机内,按照提示未接短信的来电号码回拨,想冒充拾遗者索要“好处费”的犯罪事实。
警方提示:市民在外出购物时,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随身物品要严加看管,切不可随意放置在脱离视线范围的区域,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