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深化审慎包容监管,6月12日,长宁区召开2020年度质量工作大会,会上,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
长宁区电商经济发达,大中型电子商务企业众多,随之而来的是针对电商的轻微违法投诉较多。此次发布的《免罚清单》便是“对症下药”,极富区域特色。
据悉,《免罚清单》在法律框架下进一步细化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覆盖质量监管、广告监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价格监管等10个市场监管领域的42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
例如:
违反《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发现场内经营者有违法行为,未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属于首次被发现,且能主动配合行政机关处理场内经营者违法行为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
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办案部门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长宁区市场监管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内容上,《免罚清单》用明确的免罚事项给执法人员以指引,提高执法效能,实现执法“闭环”。 同时激发企业活力,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既体现了行政执法部门的精细化治理,又使政府扶助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得到彰显。
据悉,《免罚清单》出台背后是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区实际,借鉴市级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做法,集中进行调研、走访和座谈,广泛听取企业意见,了解区内企业需求,围绕区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标准、范围等关键问题,反复研究论证、邀请区司法局等部门开展研讨修改,制定出台了为长宁区企业量身定做的《免罚清单》,引入《电子商务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为促进长宁区电子商务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后续,区市场监管局将密切关注《免罚清单》的执行情况,积极听取企业反馈,定期评估成效,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扩大清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