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16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香港警队即将新设立的“国安法”执行部门在工作时将严守保密要求,并需通过对国家忠诚度的品格审查。但该部门在执法时将比“港英时代”警队“政治部”有更清晰的法律权限,并更加保障人权。李家超同时透露,在“国安法”立法工作完成后,警队将在充分学习法律条文后调整其“行动指引”,并与中央在港设立的国安机构建立“特殊联系”。

专访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国家安全只有一个标准,“即国家标准”-LMLPHP

几天前,李家超曾在接受香港《南华早报》采访时透露称,香港警队计划就“港区国安法”的执法事宜,成立一个专责小组,职责包括收集情报、调查和培训人员等,并将由香港警务处长邓炳强领导。

李家超16日对《环球时报》指出,香港警队即将设立的新部门将和“港英时代”的警队“政治部”有类似之处,但亦有不同地方。他介绍称,该部门和当年的“政治部”有三点相似之处,一是都将向香港政府的最高负责人负责,二是工作保密不公开,“队伍专业,且需严守保密要求”,三是人员需要通过品格审查,保证对维护国家安全的忠诚。

“不同的地方至少有两点:一是人大常委会会有清晰的法律全文公布,设置一种清晰的法律权限,而‘港英时代’的‘政治部’没有这方面的依据;二是由于香港现在所有保障人权和自由的措施都已在‘基本法’内阐明并得到‘基本法’保障,此次国安立法对此也并未有改变,而以前的‘政治部’没有这么保护人权。这两点是起码的分别。”李家超称,在国安法订立后,香港警队将增加警力,以便同时承担治安和国安维护工作。

自全国人大将就涉港国安事务立法的消息发布后,有关“港区国安法”的执法和司法将如何进行、中央和香港分别就维护国家安全担负何种责任的讨论不绝于耳。对此,李家超用“特区承担主要责任”、“国家标准是国安唯一标准”和“特区执法机构与中央在港国安机构建立特殊联系”三点予以“作答”。

李家超对《环球时报》表示,根据对全国人大“528决议”的理解,相信特区政府未来将承担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特区政府有权利和义务处理涉及国安事务的大部分案件,中央根据需要在香港设立的国家安全机构不会取代特区现有各部门和建制。但中央在港国安机构将和香港警队等特区各部门保持“特殊联系”。

他告诉记者,在一般案件的处理上,香港警队目前和内地已经有很多情报分享交流,已建立很好的合作基础,未来无论涉港国安立法怎样具体规定中央在港国安机构和特区执法机构的关系,保安局和警队在履行与合作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

这名香港保安局局长同时强调,涉及国家安全只有一个标准,“即国家标准”。在这方面,香港执法机构当然要听从中央国家安全机关,而且后者所掌握的信息无论在高度和广度上都要好于特区机构。未来,双方将扩大在“在信息共享和培训方面”的合作交流。

他举例称,香港现有法律已包含一些针对恐怖主义行为的内容,但并不完善,中央国安机关和外国很多国家都有更成熟的执法经验。此外,还有一些受恐怖思想影响的人,如何把他们拉回正轨,香港执法机构可在这方面接受国家安全机构的培训和交流,这将对未来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很有帮助”。

由于对国安立法缺乏了解和部分人士的刻意抹黑,目前,仍有香港市民对涉港国安立法心存担忧。“香港将有大量秘密警察秘密执法”“中央国安机构是否会在香港街头‘随意拉人’”等声音在香港不绝于耳。

李家超对此回应称,这些“担忧”有些类似当年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置“一地两检”时的争议。当时,由于“一地两检”允许内地执法部门在尖沙咀高铁站里做通关工作,很多人曾声称“在尖沙咀会随时有人被抓走”,但这些后来都被证明是毫无凭据的抹黑。后来的事实已让所有人看到,“一地两检”运行这么长时间,并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只是让香港人的生活更方便而已。

他表示,自己很有信心,国安立法也会像当年“一地两检”一样,民众在该法律实施后的半年或一年后即可看到成效,国安法只会让香港普通人的生活更快地恢复平静安稳,而并不会对社会造成什么改变,很多担忧都是无谓的。

他更举例称,在12个月前,香港都还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这充分说明香港警队的优秀,及其在执法过程中严守法规和在举证方面的严格标准。12个月后,警队还是同一个警队,在有了清晰的法律规定后,没有理由怀疑香港警队在执法风格上会有任何变化。不过,他表示,在“国安法”立法工作完成后,警队将充分学习法律条文,并根据法律调整其“行动指引”。

在“国安法”落地后,特区政府是否有计划继续推动对“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李家超表示,就“基本法23条”立法是香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港区国安法”订立和实施之后,其执法经验和司法判决将成为今后“23条”立法工作的参考,将对特区政府推进“23条”立法有很大帮助。

他同时称,“23条”现在在香港被高度“妖魔化”,但“港区国安法”在实施之后,民众即可通过事实看到,真相并非如以往部分人士扭曲和传说的那样,民众对“23条”的观感可能会有大幅改观,料将以更客观理性的态度对“23条”立法工作进行讨论。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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