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上海这个会明确方向-LMLPHP

6月17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组建工作座谈会在上海青浦召开。

示范区复议委员会将定位于咨询机构,通过审议一体化示范区内的重大、复杂、疑难等案件,为复议机关提供咨询意见;在组织架构上坚持精简高效原则,依托现有行政力量,并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库的成员由三省一市司法厅(局)推荐确定;在运行机制上充分考虑多地协作实际,充分发挥外部委员作用,扩大当事人及公众的参与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同时,与会者还交流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情况与设想。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陆卫东表示,示范区复议委员会这种跨区域的复议委员会,在国内外尚属首例。要充分认识到示范区复议委员会是服务和保障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法治保障,通过示范区复议委员会统一审议相关案件,推动沪苏浙皖四地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标准统一,做到同案同判。要充分发挥复议委员会的“复议外脑”和“专业智库”功能,借助专家委员涵盖长三角三省一市,范围更广、权威性更强的优势,增强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专业性。要充分发挥示范区制度优势,深入探索推动示范区内复议业务交流、信息共享、平台共建、标准协同等机制创新,力争在跨区域案件受理、调查、调解、决定、执行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会议讨论了联合组建示范区复议委员会的框架性意见,三省一市与会人员基本达成了共识。

江苏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沈国新,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行政复议局局长曹水萍,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月星,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建忠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座谈会由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言浩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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