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乌海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高世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世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立场不坚定,消极应对巡视整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在干部职工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高世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高世宏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世宏简历
高世宏,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籍贯河北辛集,出生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
1988.09-1990.07 内蒙古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0.07-1994.06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财政办科员
1994.06-1997.06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科员
1997.06-1999.11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
1999.11-2002.03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2002.03-2003.11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3.11-2006.07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2006.07-2007.01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委副书记、代旗长
2007.01-2008.09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委副书记、旗长
2008.09-2011.08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委书记
2011.08-2013.12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盟委委员、秘书长
2013.12-2016.05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2016.05-2016.06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6.06-2016.12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6.12-2017.02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7.02-2019.12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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