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城市是动力、机制、目的的辩证统一,共建、共治、共享,即共建城市发展、共治城市事务、共享城市成果的辩证统一。共建是根本动力,共治是重要方式,共享是最终目的。在三者的统一中,共建处于基础、决定的地位,有了共建才有共治的基础、共享的内容,才有城市财富、城市制度、城市认同、城市精神的持续生成。不断充实、扩大、完善全体人民、多元主体共建城市的内容、范围、方法,对于全面建成人民城市具有基础意义。
人民是改革开放的真正主体,是城市发展的真正主人。推进城市共建,也就是尊重和保护人民在城市发展中的首创精神、首创地位。推进城市共建,需要所有城市主体的共同努力、共同奋斗。推进城市共建,其关键在于加和强改善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深化对改革开放的理解,对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发展规律的理解,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与城市运行的开放度、包容度,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的弹性、效率和水平,是推进城市共建、全面建设人民城市的关键保障。
城市共建涉及城市发展的整个过程、方方面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环节。
第一,共画城市蓝图,完善城市制度。现代城市发展虽仍有一定的自发性,但主要是一个自觉规划、建设、规范的过程。城市发展的自觉性通过城市规划与城市制度具体实现。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城市立法的机制,进一步推进、完善开门规划、开门立法,使人民、多元主体有更多机会、更便利的方式参与城市规划、城市立法,对于更好地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更好地建设人民城市,具有基础意义。
第二,共兴城市产业,激发城市活力。经济是城市存在的基础。产业兴、城市旺,就业足、城市稳。繁荣、有活力的城市经济是人民城市建设的基本内容。围绕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中心“五大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相关龙头产业;在注重发展大型企业的同时,鼓励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规范搞活街边、江边、河边经济,在空间、管理等方面支持、鼓励多元主体以多样、灵活的方式创业、创新,对激发城市活力,繁荣城市经济,提高就业水平,满足人民需要,建好人民城市,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共生城市空间,优化城市环境。空间是城市的物质载体,空间权是城市权的基本内容,保护、保障多元主体参与空间生产、空间更新的热情和权利,是我国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支持、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一江一河”、“生活秀带”等公共空间的生产、更新;鼓励多元主体以不同方式参与解决“老、小、旧、远”等问题;鼓励多元主体营建交往、消费、教育、娱乐等功能与形态多样的共享空间,对人民城市的落地、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共育城市特色,做亮城市名片。红色文化、江南文化、海派文化是上海文化的重要构成、上海发展的重要资源、传播上海特色的重要名片。上海文化生成于多元主体在上海的聚集、交融、创新,其传承与发展也依赖于多元主体在新时代、新语境下的新聚集、新交融、新创新。鼓励多元主体以多样、合理的方式营建特色空间、发展特色文化、生产特色产品,对做亮上海名片,提升上海的国际影响力有重要作用。
第五,共树城市精神,涵养城市品格。“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开放、创新、包容”的城市品格,是上海人民共同创造的结晶,形成于多元主体的相互交融、相互学习、相互激发。鼓励多元主体身体力行上海精神,以多样方式宣传、传播、弘扬上海品格,是上海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六,共立城市教育,提高城市素养。教育是国家大计、城市大计。没有优质、均等的教育,也就没有城市素养的持续提高,没有人民城市的持续营建。城市教育,源于人民,城市素养,依赖人民。鼓励多元主体兴办高质量的学前、小学、中学、大学、成人等教育,为人民提供更为多样可选择的终身参与教育、终身接受教育、终身提升素养的机会,对人民城市建设具有基础意义。
上海市重点智库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