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扶贫”二字,很多人马上会想到中国共产党的扶贫工作。世界上有“反贫困”“减贫”“消除贫困”等说法,但只有中国有“扶贫”一说。 在改革开放前,党的正式文件里有“扶持贫困农户”“扶持贫困群众”这类说法,但没有“扶贫”一说。直到1979年2月23日,国家民政部发布的《民政部转发黑龙江省民政局、肇东县民政科联合工作组关于太平公社扶贫工作的调查报告》(民发[1979]14号),出现了“扶贫”和“扶贫工作”。此后,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里,“扶贫”“扶贫工作” 出现频次明显增多。 在中国共产党那里,“扶贫”的要义是两个方面:一是“托底”,即不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继续“往下走”;一是“推进”,即要推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向上走”。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到改革开放前夕,党在改善民生方面走的仍然是“托底”的老路子,但不管怎么看,都是扶贫工作。改革开放后,党在扶贫方面探索出了扶贫开发的新路子,即“推进”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向上走”的扶贫方式。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决定了党必须把实现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富裕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也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须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事实上,党自成立时起就关心民间疾苦,不断为人民群众争取物质、文化、政治等方面的权益,并且从来就没有间断过。严格地说,中国共产党的扶贫工作应该从党开辟革命根据地建立工农政权时算起。在根据地开展旨在解决贫困人口生活问题的工作,就属于扶贫工作。 正确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扶贫工作,需要把握两个关键。第一,党的扶贫工作有“托底”机制,这其实就是我国日益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1999年,国家建立起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又建立起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样,中国14亿人口事实上都有了最低生活保障。第二,党的扶贫工作有“推进”机制,这其实就是扶贫开发这种贫困治理模式。扶贫开发“推进”是一种推动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向上走”的机制,是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后探索出来的另一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